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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0月06日
公娼抗爭時期大事紀(1998年7~12月)
整理:台北市公娼自救會、女工團結生產線、粉領聯盟 1999.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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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07.27 |
市府廢娼後,公娼一面抗爭,一面向北市訴願委員會訴願,三月間遭駁回,公娼又向內政部提起再訴願,本月再遭駁回。公娼自救會表示,未來不排除向行政法庭提起訴訟,和市府對簿公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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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08.07 |
十多位公娼前往劍潭活動中心抗議訴願會駁回其行政救濟案,要求該會主委張富美拿出正義,但卻被警方阻擋在外。張富美表示,訴願會是合議制,不是她一人就可決定結果,公娼找她似乎是找錯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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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08.09 |
女權團體提出社會秩序維護法應將目前的「罰娼不罰嫖」政策改為「重罰嫖,輕罰娼」,公娼自救會表示「罰嫖不能解決問題,要幫助性工作者就要推動娼妓除罪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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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09.02 |
針對日前市府宣佈延長對公娼福利照顧期限,公娼自救會、女線、粉領再度前往市府抗議,公娼表示陳水扁拿納稅人的錢踐踏公娼,還利用公娼選前作秀,才是真正的人口販子,用錢綁公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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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09.04 |
針對民進黨女市議員們至馬英九競選總部抗議「前台北市長張豐緒將公娼比為公廁」,公娼也至現場抗議,並呼籲這群民進黨女市議員「尊重女性、保護公娼,不要選前作秀,請拿出具體行動!」 廢娼抗爭歷經一年,公娼自救會、女線、粉領於華西街舉行紀念晚會,並於會中提出「五問阿扁」質疑廢娼政策的不當。同時表示:儘管日前陳水扁宣布將公娼轉業貸款加碼為120萬,並將接受輔導轉業公娼的緊急生活補助由一年延長為二年,但全市128位公娼中,至今只有40位前往領取補助,其餘姐妹仍堅守反廢娼陣線,拒絕接受補助,聲明「公娼要的是不靠他人的經濟支持與安全的工作環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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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09.10 |
公娼自救會、女線、粉領前往「行政法院」具狀提起行政訴訟,聲明「公娼法律戰,告扁告到底」,控告陳水扁「不依法公告北市公娼管理辦法」違法,並抗議馬永成在國家賠償、訴願尚未裁定前公開說謊指市府沒有違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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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09.16 |
公娼自救會、女線、粉領至市議會,在陳水扁進行施政報告時在旁聽席抗議阿扁遲遲不公告「台北市公娼管理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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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09.20 |
公娼、女線、粉領代表前往婦援會主辦「台籍慰安婦故事」記錄片首映會,聲援慰安婦,表示兩者處境相似,均被「國家暴力」所壓迫,對阿媽現身勇氣表達敬意。並表示陳水扁將公娼比喻成慰安婦是錯誤比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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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09.22 |
民進黨北市議員段宜康、李建昌、江蓋世表示,北市廢娼後,部份妓院經營者不甘高達三千萬元的娼館牌照轉讓金血本無歸,遂以暴力脅迫方式,逼迫一些「前公娼」繼續跟著老鴇在北縣市賣淫。 社會局除證實這種說法外,並表示申請輔導轉業的公娼表示,有部份公娼館業者分股份給參與抗爭表現良好的小姐,以示鼓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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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09.24 |
公娼自救會、女線、粉領至民進黨主辦的「無代表國家及民族組織」(UNPO)國際人權會議陳情,請UNPO 國際組織及民進黨公開譴責過去的人權律師陳水扁現在是「新人權罪犯」、過去的人權鬥士陳菊現在是「人權叛徒」,並在現場發送中英文文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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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09.25 |
由公娼、女線、粉領組成的倡劇團至「台北電影節」開幕現場西門町試點,發放「違法情色都要掃,但不是所有情色都違法!」文宣,並以街頭演講、唱歌方式直接與市民溝通對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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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10.04 |
女線代表出席勵馨「記得月亮活下來」新書發表會,支持勵馨反雛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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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10.07 |
公娼自救會、女線、粉領至市府抗議,以行動劇反諷馬永成喝花酒事件,質疑市府官員「合法緩廢,阿扁不給;非法酒店,小馬猛去」,抗議馬永成事件所反映的阿扁掃黃的雙重標準,公娼並高喊「明廢老公娼,暗召小幼齒」、「日日喊掃黃,夜夜喝花酒」等口號,質疑廢娼政策背後隱藏更多的問題。公娼代表麗君說:「市府掃黃,越掃越黃,市府應從內部清乾淨做起!」隨後,公娼又轉往女權會抗議,認為女權會對公娼事件選擇沈默,和之前為廢娼政策背書的立場不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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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10.15 |
公娼代表至「林義雄請老朋友逗陣來喝茶」活動現場,詢問林對阿扁廢娼是非的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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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10.25 |
公娼自救會、女線、粉領至台北市長候選人辯論會場外,要求「將公娼納入辯論議題」,並高喊:「救救雨夜花,公娼問題大,市長來辯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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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10.28-30 |
公娼自救會、女線、粉領在台大社會系館舉行【第三屆婦女經驗論壇系列活動】之一:【公娼啟示錄】座談會及工作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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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10.28 |
公娼、女線代表出席驫軍團在十四、十五號公園辦的追悼會,並發表談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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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10.29 |
公娼自救會、女線、粉領上午持「市民有權了解真相」的海報,前往市府抗議「阿扁花納稅人的錢掩蓋他犯錯的真相」,要求新聞處比照之前發行「城市備忘錄」模式,發行由公娼自救會、女線、粉領製作的「台北市民的家庭作業-阿扁廢娼,錯了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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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10.30 |
公娼自救會、女線、粉領至市議會懇請市議員,捐款贊助助印公娼新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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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11.01 |
公娼、女線、粉領代表至文山區景行公園,參與由社區協會發起的園遊會,散發文宣及賣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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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11.07 |
公娼自救會、女線、粉領在清大月涵堂舉行【第三屆婦女經驗論壇系列活動】之二:舉辦【專業實踐的僵局:建制化與工具化的難題】研討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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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11.08 |
公娼自救會、女線、粉領參與由民間社團舉辦的「邁向社區與市府的合夥」,表示弱勢族群也需要被照顧,希望市民能明辨真相、公平公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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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11.15 |
公娼、女線、粉領代表至師大參與「1998反毒真情發燒園遊會」,散發文宣及賣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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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11.17 |
公娼至東吳大學主辦的「人權教育與成果展覽國際研討會」,發表聲明指出:過去在民主運動中被譽為「人權律師」、「人權鬥士」的陳水扁、陳菊,在公娼事件中以道德鎮壓與福利壓迫踐踏社會邊緣婦女的人權,成為台灣的「新人權罪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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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11.22 |
公娼自救會、女線、粉領參與市長候選人陳水扁舉辦的「為媽媽和孩子而走-替阿扁加油」大遊行,宣佈成立「公娼媽媽苦行便當隊」,並把此遊行當成苦行隊的首站。但在警方重重包圍與阿扁支持者的怒罵下,遭到攔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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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11.26 |
國民黨市長候選人馬英九在信義區舉行溫馨婦女之夜,公娼自救會的總幹事王芳萍也到現場發言,以公娼事件希望弱勢團體睜開眼睛,不要讓陳水扁再騙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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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11.28 |
女權會舉辦「尋找為女人發聲的市議員」記者會,在新聞稿中多次引用廢公娼事件批評議員,公娼自救會的總幹事王芳萍出席記者會,質疑女權會以選擇性的角度看公娼事件,號稱女權會,卻不願為弱勢公娼在倉促剝奪生計時出來為女人發聲,反而在大選前為「扁前卒」為陳水扁發聲,喪失婦運團體之自主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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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12.01 |
公娼自救會、女線、粉領在世界愛滋日上午至台北市性病防治所,表示阿扁廢公娼,性病更難防。過去公娼在定期健檢並可要求客人帶保險套的情況下,愛滋病感染率是0%,但是私娼近五年的感染率是0.36%,如以公娼每日接客10人次計算,廢娼後這些嫖客去嫖私娼的結果是每日增加4.6人次感染愛滋的機會。因此,公娼第一跪,求求市長救救台北市民。 公娼自救會、女線、粉領中午至台大法學院向陳水扁的恩師兼陳的競選總部總幹事李鴻禧第二次下跪,表示陳水扁對議會通過的公娼管理辦法一拖再拖,希望李能以他的法律權威勸勸阿扁救救公娼,但李推稱手邊資料不足、選舉期間非常繁忙,沒有辦法做出定論,一切選後再說。 公娼自救會、女線、粉領下午至公共電視最後一次台北市長辯論會場外,高喊:「陳水扁大騙子」、「堅持鴨霸陳水扁」、「緩衝不違法、鐵證如山」,抗議阿扁在上一次辯論中公開說謊,竟然說北市公娼管理辦法還在行政院內審理,其實法務部早已在今年七月行文市府,表示「台北市公娼管理辦法」不違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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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12.02 |
公娼自救會、女線、粉領上午至市長候選人陳水扁拜票的南松山市場,向阿扁當場下跪(第三次)求他救救公娼,但阿扁當場即拂袖而去,並未表示任何意見。 公娼下午至阿扁家第四跪,在悲苦的歌聲中獻上康乃馨給阿扁的媽媽,求求阿扁的媽媽救救公娼媽媽,希望站在同樣窮苦人家出身、同樣望子成龍的母親立場,阿扁的媽媽能勸勸阿扁、救救公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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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12.03 |
公娼自救會、女線、粉領上午至萬大路東興市場,在阿扁拜票前散發傳單,拜託市民在隨後阿扁拜票時能替公娼要求「給公娼緩衝兩年」,遭到支持者吐口水及掀公娼帽等粗暴行為。公娼在警察保護下與陳水扁的拜會隊伍隔開,陳水扁並避開公娼,繞道而行。 公娼自救會代表五人至中研院拜會李遠哲,對於近日來李的談話「不要抓住一個小小的事情,就要把他打得扁扁的」一再被陳水扁的競選總部利用表達不滿。李遠哲後來透過中研院總辦事處處長劉錫山表示,李已交代他去電陳陣營抗議此事,同時,李遠哲非常關心弱勢,從來不認為廢娼是小事。 公娼自救會及學生後援會下午至扁帽工廠向扁帽學生喊話,針對他們日前在電視節目上認為反對阿扁廢娼的人是「被蒙蔽了,看不見事情的真相」,呼籲他們不要被阿扁的大人幕僚所蒙蔽,要「摘下扁帽,獨立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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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12.04 |
公娼自救會、女線、粉領上午至總統府跪求李登輝,請李總統主持公道,制止台北市長陳水扁一再引用中研院長李遠哲的說法作為競選廣告,公娼認為,陳水扁每利用李遠哲一次,公娼就受傷一次。之後又轉往台北車站前,播放前日向李遠哲陳情的錄影帶,證明陳水扁未經李院長同意就引用李的話為自己背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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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12.05 |
公娼在選舉日當天至三黨市長競選總部致贈象徵「高中」的粽子,預祝各候選人能高票當選,同時提醒他們在選後勿把公娼遺忘,仍要解決公娼的問題,「不論誰當選,公娼都要活」。 |
由 coswas 發表於 2006年10月06日 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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