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底邊就業優先,廢除罰娼條款,立刻政策辯論--2008/2/24公視總統辯論日日春新聞稿 | 首頁 | 2008總統大選《底邊優先-廢除罰娼條款大遊行》新聞稿 »

 2008年03月02日

底邊優先,廢除罰娼條款遊行,及簽署給總統候選人訴求

各位好朋友們:

     這次總統選舉,覺得兩個候選人現在讓我們都很不滿意,在最近的政策辯論中,總不見認真探討如何就結構性的去翻轉底邊活不起的問題。而性工作者的底層邊緣族群的工作權、生存權議題,恰恰是檢視兩位候選人是否具有「底邊優先」立場的探針、試金石。日日春對兩位候選人的看法和立場,詳見http://coswas.org/archives/01coswas/5politicalact/post_92.html

     所以日日春仍持續將『底邊優先』『廢除罰娼惡法』之訴求向馬謝施加壓力,並要求他們簽署同意書,將在三月八日,公開兩位候選人的回應。

     日日春的訴求是:要求總統候選人支持廢除罰娼條款,及要求兩年內訂立相關配套

     萬華的流鶯阿姨,平時因為恐懼惡法下被捕的壓力,但這一次鼓起勇氣跟我們一起走上街頭發聲,邀大家來為流鶯阿姨加油打氣!

     日日春於三月八日星期六早上舉行「底邊優先-廢除罰娼條款」大遊行。早上八點半在萬華龍山寺對面的艋舺公園集合。活動約十一點結束。

     需要大家行動參與。當天集會時的活動會很精彩刺激喲,沒來會很可惜!

【時程】三月八號(星期六)機車遊行。早上8:50-11:00

事項/時間

地點

備註

報名、連署
機車準備

 

●機車隊遊行:
敬請自備機車、備好安全帽。
沒機車的,敬請盡量自找朋友當你馬伕


●若你支身前來,屆時就跟其他來遊行的伙伴朋友組隊坐計程車跟到定點)。

早上08:30集合

萬華龍山寺對面的艋舺廣場。

機車請直接停在,龍山寺門口廣州街上的紅磚道上。

早上08:50出發儀式

萬華龍山寺對面的艋舺廣場。

安排這麼早,是因為必須搶中午新聞播出的媒體作業時間,11點前要完成遊行,不好意思!麻煩大家辛苦點。
 

爬不起來的,可以考慮前一天來日日春、或是對面文萌樓過夜。

早上09:10出發!

萬華龍山寺對面的艋舺公園。

 

早上11:00

遊行結束,解散!

 

【敬請連署及報名】

請填寫附件中的『連署及報名表』,回信給日日春coswas@mail2000.com.tw

敬邀各團體公開聯署支持此份要求總統簽署的承諾書,並成為加入遊行的參加團體,並歡迎貴團體轉寄給關心的社團或個人。

★請速在3月3日前趕快將此連署及報名信回給日日春。大家共襄盛舉,才可以給馬謝壓力。

【聯絡方式】

有疑問請回電日日春。辦公室25531883,25535138

動員組聯絡人:陳星喬0989349903、李玉菁0953125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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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總統候選人「支持廢除社會秩序維護法80條(罰娼條款)」承諾書

本人 _____________ 承諾︰

※支持廢除社會秩序維護法80條(罰娼條款),在成年、自願的情況下,對從事性交易的性工作者不予處罰

【 】一、基於合憲之基本人權、一般行為自由基本權、平等權、工作權等原則,在反對暴力、欺騙、脅迫、強迫勞動的前提下,支持廢除社會秩序維護法80條(罰娼條款),同意在成年、雙方自願的情況下,對從事性交易的性工作者不予處罰,以保障底層邊緣弱勢者生存權,減少警力不當浪費,有效進行公共衛生管理,並增加政府稅收。

※在社維法80條正式廢除之前,以官方、性工作者、民間公眾利益三方溝通對話,完成相關配套措施之研擬,以求在社政、勞政、公衛、治安各方面,兼顧底層弱勢人權與社會公眾利益

【 】二、為使成年性工作者去罪罰化的同時,採取務實的管理策略,並避免社會對性交易有因此被鼓勵發展的疑慮,將透過下列程序及原則,針對從業人員勞動體制、營業地點、治安、公共衛生、都市規劃等相關議題,審慎制定配套措施,並於兩年內完成「成人性交易管理條例」(暫名)制定:

1.重視性交易行業中,性工作者與其他相關人員的實務經驗及對性交易管理模式的意見:性交易管理政策的施行利弊,性工作者與相關人員首當其衝,條例及配套研擬過程,應於各縣市召開數場性交易相關人員之座談會,提供實務經驗,並邀請熟悉性交易問題之民間團體協同參與,形成配套措施制訂方向的重要參考依據。

2.組成專責政策研擬小組,邀集警政署、衛生署、勞委會、內政部、經濟部、財政部等相關單位提供在現行禁娼法令政策下的執行數據、執行狀況分析檢討,訂定配套措施。該政策研擬小組相關會議須邀請底邊弱勢性工作者或性工作者人權團體代表二至四人列席。

3.廣泛徵詢民間社會各相關團體(含勞工、人權、婦女、愛滋、身心障礙、都市規劃、社區…等)的意見。

4.中央完成「成人性交易管理條例」(暫名),交由各直轄市與縣、市政府依據地方特性自行制定相關自治法規。

5.將「成人性交易管理條例」(暫名)的制定生效日期與廢除社會秩序維護法80條的修改生效日期訂為同一天。

6.由於「成人性交易管理條例」的制定需要審慎周延,耗時耗力,在考慮底層性工作者的人權處境下,本人在上任後,將在三到五個月內,邀集警政與衛生機關,及性工作者代表,在同時兼顧社會公共利益與保障底層弱勢權益的前提下,研擬新制施行前過渡時期之行政措施。

總統候選人簽名:           日期:


「支持廢除社會秩序維護法80條(罰娼條款)」說明

1.性工作者除罪化早已是世界潮流

     聯合國《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第11條第一部分規定︰「公約要求婦女有自由選擇工作的權利」。後來為實施該公約而設立的「消除對婦女歧視委員會」(CEDAW)確認說︰自願賣淫包括在 “自由選擇”的範圍之內。聯合國文件以婦女工作選擇自由權的形式確立了性交易是一種基本人權。聯合國早就將自願賣淫視為應該保障的職業自由,且敦促聯合國會員國的中、美兩國將性工作除罪。若國民黨與民進黨真心要推動入聯、返聯,就應先將「人權入聯」,更應該先從關乎底層人民的性工作除罪做起,以符合聯合國標準。

     成年性工作者在許多國家早已被「除罪化」,如加拿大、紐西蘭、澳洲部份地區、歐洲的英國、荷蘭、德國、瑞士,甚至在亞洲如日本、新加坡、柬埔寨、香港等地,對成年從娼者,除了部份對其從業地點、或招攬客人方式有若干限制外,原則上對成人性交易從業者都是不處罰的。其中英國,早在1893年就廢止對特殊行業婦女進行逮捕的法案,「性工作者除罪」早已實施百餘年了。台灣現在還罰娼,落後世界進步潮流100年。

2.「不罰娼」且務實管理已是台灣社會共識

     經日日春協會和社會各界長期努力偕同弱勢婦女發聲,推動「性工作者除罪化」,2000年總統大選時,卅八個婦女團體組成的「2000年總統大選婦女團體聯盟」,於婦女節前夕前往各總統候選人總部遞送「女人政策支票」要求簽署,第八項即為「促成性工作者除罪,並積極研擬務實可行之性產業政策」,由此,「不罰娼」已成為台灣婦女團體共識。2002年行政院婦權會花了三百萬經費委託的兩份「我國性產業與性交易政策研究」,結論均明確建議政府將性工作除罪並且實施有效管理。同年,台北市政府於馬市長任內,也花了三百萬的性產業政策研究報告出爐,報告指出八成民眾(市民)贊成以定點方式有效管理性產業。

     2000年總統大選,候選人宋楚瑜先生和許信良先生都曾表示支持「促進性工作者除罪」;2004年總統大選,候選人陳水扁先生也回應「支持不處罰賣性者」。2006年台北市長選舉,候選人謝長廷先生簽署「支持修改社維法80條,同意不處罰成年從娼者。若當選市長將建請中央立即修法」。

3.罰娼條款違憲,罰娼不罰嫖,性工作者更慘

     在民國80年前「違警罰法」時代,是娼嫖皆罰,修成社維法後,「罰娼不罰嫖」,性工作者更慘。

     性交易的成立,是娼嫖雙方共同的行為,但目前法令,只罰娼不罰嫖,非常不合理,如果性交易實屬違法,就應雙方都罰,且應放到「刑法」的層次規範,但如果成年人雙方自主的性交易行為,又不傷害到他人,實屬基本人權,就應該娼嫖雙方都不罰。但目前,罰娼不罰嫖,使部份警察得以濫權利用此一法令矛盾處,用嫖客身份進行釣魚;而性工作者在面對惡嫖客時,卻因嫖客仗勢法令只罰娼不罰嫖,而對性工作者白嫖,更甚者、洗劫、搶殺事件不斷,性工作者處於極端弱勢處境。

     而且國家以「歧視」的評價態度,整體蔑視了這種生活方式及價值觀。因此法律專家學者曾指出,性交易關係中意圖得利之一方具有一般行為自由權,且無法以「保護人性尊嚴」之理由予以證立,因此社維法第一項第一款為違憲。

4.社維法80條罰娼條款迫害弱勢婦女與底層家庭

     社維法80條,這8年來共取締約3萬8千多位弱勢婦女,並處以拘留合計超過96年,罰鍰總計將近1億3千萬元。這些被取締的性工作者中,超過50%是40歲以上的中年婦女。每年平均有將近5000位弱勢性工作者受害,而這背後就是近5000個缺乏資源的底層弱勢家庭,承受了政府強制罰鍰的經濟掠奪,或是家庭中擔任重要經濟支柱的母親、妻子、女兒被強制拘留,影響家庭日常運作。

5.務實管理成人性交易,稅收造福弱勢

     成人性交易仍屬非法的狀況下,性產業的規模及其在整體經濟體系內所佔據的比重難以精確估算。如果以最近8年平均取締人數的10倍為成人性交易產業規模的最保守估計,則每年估計約有近600億的營業額,相當於開放大陸觀光客所帶來的經濟效益。

     而這筆經濟收益,如果務實管理的話,能帶來每年至少180億的稅收,則可以由政府出資全年聘雇超過9萬名失業勞工以照顧其生活,或是支付超過360萬名弱勢學童一年的營養午餐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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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署及報名表

◎ 請先填寫個人或團體資料
個人姓名 / 團體名稱:
聯絡電話:
聯絡email:
(個人填寫,團體不必填)學校系所 / 工作單位:

◎【 】(請打勾or圈)
我個人or本單位,要連署
『要求總統候選人支持 廢除罰娼條款,及要求就任兩年內訂立相關配套措施』(相關內容請詳見要總統簽署的承諾書)。

◎【 】(請打勾or圈)
我個人or本單位,要參加日日春三八機車遊行。
參加遊行人數:
參加遊行機車數:
若是單位集體參加三八遊行,請填聯絡人姓名電話:

◎【 】(請打勾or圈)
我願意擔任三八大遊行義工(三八現場協助,或是事前簡易道具製作)。
可以事先幫忙的時間(不必寫得很精確,大致描述你的時間狀態,日日春工作人員以良子會跟你聯繫):
 

由 coswas 發表於 2008年03月02日 20:12

 引用標籤

此文引用網址:
http://coswas.org/cgi-bin/mt-tb.cgi/164

 已有迴響

這個....雖然我的信箱有日日春的郵址,但這邊和苦勞網都沒貼上電子郵件信箱連結啦!!!

anarch 發表於 2008年03月04日 02:33

日日春的mail
coswas@mail2000.com.tw

由 先利用回應附上信箱 發表於 2008年03月04日 06:51

感謝您的提醒,已在文章中加入信箱位址。

由 日日春義工 發表於 2008年03月04日 09:09

我在背後支持你們 加油

由 志成 發表於 2008年03月05日 20:17

今天已經是3月6日,請問當天自行騎機車前往參加可以嗎?

fuhoren 發表於 2008年03月06日 19:24

to fuhoren:

你好,我們當然歡迎囉!

由 日日春義工 發表於 2008年03月06日 21:23

性工作者一直被社會歧視,她們的生活情況、工作環境以及自身權利都受到剝削,但由於她們的工作身份被人嫌棄,以致無人關心。因而長期受到歧視及剝削,亦只能默默地忍受。 每一位女性不論她的職業﹑階級﹑宗教﹑種族都有權享有基本人權。在法律面前受到公平的待遇,不被暴力侵犯及壓迫,有尊嚴地生活。

love24jp 發表於 2008年03月09日 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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