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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0月06日
廢娼事件答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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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權結構下,男性的多重無能不能輕蔑地歸因於娼妓;作為反抗父權的女性姐妹,更沒道理以男性中心的「良家婦女論」自我分化。
娼妓「自我傷害」的源頭恐怕是你我集體默認的主流價值觀,而最需要改變的,恰正是自以為行使救援勸說的人。
我們深信,唯有在一個娼與貧都能得到尊嚴、不蒙受污名與歧視的社會下,才能培育出健康的、追求自我實現與集體福利不相違背的下一代。
更可惡的是,掌有資源與權力的人,在掠奪的同時,還要順帶將受壓迫者強勢的予以污名,以合理化自己的掠奪行為。所以市政府不面對廢娼過程的草率粗暴,反而以公佈公娼財產、強調高額救濟金、迎合一般大眾對「煙花女子」愛慕虛華的想像,建構出公娼姐妹「自甘墮落」的定位。到底,是誰在行使政策、輿論的雙重傷害呢?
若新市府集中火力指向介入性產業的黑道與惡勢力,相信公娼必定額手稱慶,全力配合。一個政策若是正確的,何以最後對峙的竟是利益一致的兩造?我們可以想像,勞委會說要掃除職業災害,竟以關廠作為手段?或者說,竟下令不准工人勞動?難道不是官方加強安衛檢查、加重資方違法罰鍰、團結工人就廠監督力量,才是最有效改善勞安的方式嗎?同理可證,台北新市府要掃盪性產業「週邊的惡勢力」、要拯救「被剝削的妓女」,不正應該以加強警力取締、協助公娼成立工會自救、降低業者抽成底線下手嗎?這麼清楚的、可操作、應實施的政策,為什麼台北新市府看不見?
若由政府發牌的公娼制令台北市政府尷尬,應該思考的反而是「監控發牌」妥當與否,也許最應該執行的反而是全面的「娼妓除罪化」,讓公娼、私娼都免於受到警察、黑道的同步威脅。「公娼證」不再是唯一保障娼妓的尚方寶劍,性工作者擁有更多的自主權,市府也不必發牌當總管了。而一個有擔當的、體恤民情的政治人物,應該是勇於認錯、改正、廣納民意,才是真正的執政魄力!
至於政府宣誓作用的說法,則未免太誇大了公權力的作用,要知道,向來在政策上「不合法」、「不存在」的事情,恰好給予黑道與警方聯手剝削的溫床,為滿足快樂希望的表相,竟以128名弱勢公娼家計作為代價?這種殘忍而不誠實的「宣誓」,正預示了執政者視人民如賤土的心態!
提緩衝兩年當然是不得已的。這是我們對現實的妥協,市民對性工作權的觀念太生疏、保守,陳水扁太強勢、府會鬥爭太複雜、婦女團體路線歧異太深...,而公娼太弱勢;所以我們不提我們根本的主張,轉而選擇一個最大的公約數---「緩衝兩年」為訴求。這是我們對現實的妥協!而這也說明公娼抗爭是基於生存現實的需要,而非為了論述上的辯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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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coswas 發表於 2006年10月06日 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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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主張廢娼, 也主張反色情, 你們有支持復娼的意見,而我也有反對復娼的意見. 以色情為業讓我感到不舒服, 而你們口口聲聲的套用資本主義已經把大家都異化的商品化的說法, 更讓我對於你們對於未來的信心感到十分懷疑, 莫非大家都向資本主義和勞務商品化投降了??我是道德主義者, 但不是你們所說的虛偽.
由 道德主義者 發表於 2006年10月06日 17:01
我不同意上面「道德主義者」的說法。
感覺您十分崇尚道德,但是有趣的,道德是會變的。以前女性追求男性、低階層追求高階層者是不道德的(女生應該矜持);以前的家庭(國外)同樣由男女組成,但是性需求向外尋找是正常不過的事,當時的家庭功能只有定位在生育子女,現在這種行為卻被認為是不道德。當世界在改變時,請問您奉行的是哪種道德?
由 八 發表於 2006年10月28日 01:06
對於樓上的看法.....既然道德是會變的,那現在對他人做出猥褻的行為是不道德的,那以後就是道德的囉??你所說的是以前大眾的人對於那些事的看法~~~認為那些是不道德的,而現在有很多人還是無法認同公娼,所以還是無法釋懷。你口裡說的道德是什麼呢?「以前的家庭(國外)同樣由男女組成,但是性需求向外尋找是正常不過的事,當時的家庭功能只有定位在生育子女,現在這種行為卻被認為是不道德。」.......而你這段話確實影響了大多數以前的人,好像以前的人個個都有著外遇似的,你這樣的指控又道德何在??
由 12 發表於 2006年11月26日 22:22
每個人對道德觀見解不同,道德主義?以道德主義冠以公娼身上是否過度沈重?與其說以道德論的價值之爭,不如面對事實來因應具體作法,不能以每個人都向資本主義與勞務商品化投降來論述,是否因為拒絕向資本主義低頭就得犧牲掉每個人自由選擇的權利?
由 ALI 發表於 2006年12月25日 17:09
我相信道德是會建立在大家的共同意識上的.我也認同從娼是不得已的事,但是我想最大的問題點仍在於如果有一天,道德已變成從娼是工作權的話.那是否也應意味著現代女性可以身兼數職:白日為一個成功的工作者,晚上為一個成功的性工作者?那麼你是否會鼓勵你的小孩去從事性工作呢?
過往的道德感是否便是虛偽的道德主義,我想不能這麼污化道德主義者.
色情工作者以勞工觀之應是有理,
但是合法設立公娼無異於鼓勵
那私娼如何取締?
那末,最後是否整個世界同意了性工作者的行業
變成一個人人可為娼的時代,到那時娼就不為娼
摽客也可以不必買春了..
我們就像野狗一樣看到了喜歡就上
只是我們有保險套 而他們沒有而已
那麼是否就是所謂色情合法化的理想世界呢?
由 請問 發表於 2008年04月09日 22:15
公娼的工作相對於很多人,毋寧是單純許多的。作為一種商品,公娼館的性交易價格明確,每節十五分鐘,既不需要陪客人交際應酬,也不必以假相的情感作為文換,出賣性勞動的公娼則以每週的身體檢查保證無性病的副作用。純就商品的角度來看,這不是很合理嗎?有什麼不正當、不道德?
一下子跳到資本主義,你未免陳義過高,不面對實際發生的娼館剝削關係,真正獲得暴利的是娼館的業主!
若說性工作是對女性身體的殘害與剝削,滿足男性的慾望而使女性尊嚴淪喪。那麼,台灣的工廠每年斷送一千五百多名工人的性命,導致六千多名工人終身殘廢,這難道不是資本家對工人階級的殘害與剝削嗎?基層女工拼命加班、長期從事單調重覆性的工作以賺取生活所需,難道不是也同時滿足了資本家的利潤而備受踐踏嗎?
事實上,從勞動的觀點來看,公娼每週一次健康檢查的規定比你我的勞動還要安全;從雇傭的觀點來看,公娼與業主的利潤分配比你我的工作還合理;若說從娼者要付出慘痛的代價,這代價毋寧是來自社會歧視的眼光,逼她們難以翻身。當學者們振振有辭地援引數據,以從娼者酗酒、罹患性病等高比率來表達她們的痛苦時,我們必須說,對於鉛工廠的工人易罹患鉛中毒的問題,最好的解決方式是要求改善勞動環境,做好安全衛生。同樣的,為了照顧性工作者的身體,我們也許應該要求進入娼館的客人都要攜帶「健康證明書」,且遵守安全性行為的「消費規則」,才能確保公娼姐妹免於性病的恐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