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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11月17日

郝爸軍中有樂園 小郝見賢當思齊

日日春選舉站壁報 NO.7

本報行動主筆: miss gogo嬋
本報行動主編:小哲

     十一月十六日,早上10點左右,日日春「桃花軍」20幾個人去郝總部,包括瑞典來的羅西娜,要求郝總部支持我們的三點訴求:1)替萬華流鶯設服務站;2)辦性產業市民論壇;3) 支持性工作者除罪化。那中山分局也來了10幾個「戴帽子的」(=制服警察),還有幾個便衣。那些警察好像很緊張,可能是怕我們要用暴力去抗議,就趕快跑來問我們要幹什麼,我就說:「沒什麼啦!我們都是一些底層的人,只是要來拜託郝『市長』把我們的訴求納入在他的市政白皮書裡,讓我們也有口飯吃而已!」

     我們喊了幾句口號,過沒幾分鐘,裡面出來一個看來外表長的很斯文男人出來接我們的陳情書。真剛好,這時周玉寇也帶人要進郝總部嗆聲市長特支費的事,看到我們就過來,跟我握手握的很親切,然後又和羅西娜「落」英文,互相加油。然後日日春就喊:「特支費制度化,性工作合法化」。周說要進去郝總部,結果被警察攔住,不讓周進去。

     那我們也在收東西準備要轉往長仔總部。這時蘇迎貴剛好下來,就請我們幾個上去總部談。上去之後,蘇一直說跟日日春是老朋友,從古代的時候就認識。他很誠懇說:「郝走的路線跟馬英九不一樣」,「郝是一個心腸很好的人」,然後又請人送咖啡來。再來蘇就叫裡面的工作人員請來一位年輕葉律師,說他是郝旁邊一位「大將」,長的高頭大馬一表人才。對方有拿名片給我們,然後講的都是一些法律問題。對於法律,我聽不大懂。我只聽懂對方先說是什麼「很同情我們的訴求」,然後又說什麼要跟我們「裡應外合」,最後的意思大概是叫我們要繼續打拼,那他們才有辦法把我們的訴求納入。

     分析:我看意思大概就是叫日日春先來生火,火燒起來了,郝總部再來洗米煮飯。我們看還要抗議給對方壓力,這樣郝才會重視我們底層的議題。再等他幾天!

     另外:電視說馬英九是用特支費養馬小九,我是靠賣B養我家的小花,那安內??

     還有:小郝很沒趣,難怪大家都要跟他老爸選。本期特別加節,講一則郝爸的故事:

     民國76-78年中,郝柏村是國防部的參謀長,那時我本人住在金門庵城。那時的庵城有軍中特約茶室,就是「軍中樂園」或「八三一」。那時金門的「八三一」有5個,在山外、雀山、古坑…,只有庵城的「八三一」才有軍官部。

     在那時,我選在庵城軍官部做,每個星期四就是莒光日,阿兵哥不能出來,也就是我們的放假日。這天下午醫護人員會來衛生檢查,剩下時間我們就可以出去玩。有一天也就是莒光日放假,那郝柏村參謀長忽然來金門視察。他去司令部,經過圓環,也就是要去山外那條路,看到一個阿兵哥開了一部小吉普車,沒停下來向他敬禮,因為這位阿兵哥不知道他就是參謀長。這下不得了,阿兵哥回去之後,被關禁閉一個星期不能出來,連他的長官也被記過。這是我後來聽說的。

     郝柏村參謀長來金門視察的那個莒光日,也剛好我們一群小姐檢查完,就一起約要去小金門玩,在碼頭剛好碰上郝柏村,結果我們一群就立正站好,向郝敬禮。結果郝柏村連看都不看我們。當時我有偷看那郝的一眼,他2邊眉毛很粗,臉很厳肅,看來好像我們欠他會錢一樣,連甩都不甩。那時是冬天,阿兵哥站2排,衣服和外套都很薄,碼頭風又很大,金門冬天溫度又很低,那郝的本身穿一見外套很厚,看來很大方。讓我看了覺得這些阿兵哥很可憐。

     再說另一件好笑的事。在某一天晚上大約9點多,忽然聽到「砰!砰!」聲音,又好像在放鞭炮,我們晚場只做到9點就清場,當時我已洗完澡,只穿一件內褲,嚇的忘記上衣沒穿就衝出房間,以為「共匪」打來。那時老闆也出來看我們,我馬上問老闆說:「慘了!慘了!共匪打來了!我房間裡有郵局儲金簿還沒拿出來怎麼辦?!」,老闆笑說:「郵局儲金簿跟『共匪』打來有什麼關係?」,我說:「有很大的關係呀!因為如要跑回台灣,那我存在郵局裡的錢就沒辦法帶回台灣呀!」老闆說:「你看妳現在穿這樣,要怎麼回台灣?!」我往下一看,才知道我上衣都沒穿,老闆就笑說:「放心啦!沒事啦!明天就知道了」。

     這晚我真的很害怕,整晚都不敢睡。好不容易等到天亮,就想:嗯,奇怪,怎麼沒有半個阿兵哥來?!我就跑去問管理員,管理員說:「下面發生命案,阿兵哥死了好幾個,現在郝柏村來看,今天阿兵哥都不能出來」。我說:「是『共匪』打來嗎?」管理員說:「不是啦!是連長叫小兵去理髮緣故,讓小兵不爽開槍」。

     分析:我覺得郝爸這種做官的人,好像他做的都對,又對部下那麼兇,難道阿兵哥就不是人嗎?是不是「別人的孩子死不完」?不知小郝當兵時待遇好不好?這我不知道。之前倒是聽說阿扁的兒子陳致中當兵時,還使用特權,上下班還開車,車子是「就假」(台語,=Jaguar),名牌的意思。他還用這個「就假」的車載女友,況且還有保鑣保護。那我們市民的孩子爲什麼就差那麼多?!

由 coswas 發表於 2006年11月17日 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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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文引用網址:
http://coswas.org/cgi-bin/mt-tb.cgi/118

以下為引用日日春文章 郝爸軍中有樂園 小郝見賢當思齊 的網頁列表:

» [站壁報no.7]郝爸軍中有樂園 小郝見賢當思齊 從 組織工作者的雜記本
[繼續閱讀]

引用於 2006年11月22日 12:32

 已有迴響

建議網站上要有主筆者的照片或漫畫,
讓故事更活潑!
光靠一個花名,實在不夠...
阿姨們都好會講故事哦!
打造"名嘴"形象,不只是打嘴砲哦!
阿姨們還是行動派咧...

由 喵喵 發表於 2006年11月17日 18:19

我在想,很多事情如果單純只能讓政客操弄與決定的話,那很多社會常人看不到的那一面,便都會一直無法解決。

我想或許在策略方面或許不能很單純的只去找政治人物背書或是支持,也應該要想一些其他辦法,讓整個社會都知道你們的情況,最好的地方或許就是大學,現在的學風比較開放,如果能在學校裡引起討論的話,媒體或是報紙等便有可能會去採訪,進而引起更大的漣漪效應(或許因為本身我就是大學生吧!)

從學校裡面進而影響到社會,再進而給政府施加壓力
可能會是一個可行的辦法。

不過也不知道事情有沒有我想的這麼簡單?!

由 阿昌 發表於 2006年11月18日 23:38

我一直認為「政治」是社會運作最核心的機制
而「權力/力量」則是所有的政治運作最基本的元素
我不太相信「禮義廉恥」那一套
因為道德最終還是替權力服務

所以每次那些政客搬出什麼「我很同情弱勢…」那一套時
對我完全失去催眠的效果 因為
如果弱勢不能以某種形式集結來對政客展示他們的「權力/力量」
如果操作弱勢議題不能使政客在「權力/力量」的位階上更上層樓
那弱勢就還是弱勢 政客們也沒有什麼責任一定要支持弱勢
這很現實

要改變社會就要掌握政權
現在我們實力這麼小
那些政客是不會真正鳥我們的

由 杜爛十三(本尊) 發表於 2006年11月19日 13:02

小哲說gogo嬋都不知道真有很多人愛看,所以我這個小粉絲再來對號入座:真的真的,如果只有五分鍾看信,站壁報絕對是我的優先選項!(好像拉廣告哦)
再來,gogo嬋小姐可以開始寫台灣娼妓史,軍中樂園一定有好多故事可以寫,台灣有這麼多沒打過仗、但一定打過炮的阿兵哥啊!

由 沐子 發表於 2006年11月21日 00:02

講半天郝是支不支持?
跟馬19不一樣是又是哪裡不一樣呢?

由 竑廣 發表於 2006年11月22日 13:12

任何牽扯到人性慾望的行為事件,就永遠沒完沒了,尤其是「酒色」的問題,更是不可能根絕,男女都愛錢,也都好色,不過這方面的問題,男人似乎比女人多那麼一點。看看公園、夜市、百貨商圈等場所,有那麼一群為了養家活口的流鶯族群,不惜拋頭露面,大膽的向路人拉客。

早期真正會犧牲皮肉賺錢的婦女,大都是家中經濟負擔沉重,必須分擔家計,但在沒有能夠快速籌措經費的情況下,不得已只好用最原始簡單的方式來努力。不過,時代的變遷下,台灣經濟一度的熱絡所造成的暴發戶心理,使得越來越多人抱持著「笑貧不笑娼」的心態。

在物質的誘惑與好逸惡勞的惰性指使,很多年輕的女子紛紛也下海賺取外快,由於速食性交易的獲利極高,有了經濟的支撐就能打扮時髦,搭配流行與崇尚名牌,甚至走出高級路線,另創多樣性服務的個人格調。

但是,早年下海賺錢的婦女大多數是經濟環境使然,可是現在的社會在多元價值、政治不安與媒體混亂的文化環境下,下海的理由更是千奇百怪。

先前網路的盛行,使得網路援交妹興起,在各種聊天室的便利性驅使下,很多性工作者也趕上科技,使用隱匿性高,不易被察覺的網咖來進行喊價交易。不過,詐騙集體的盛行,以及假援交妹的充斥下,一度在網路上有人喊出「假援交」滾蛋,救救「真援妹」的行動。

因為我們認為真正會出來援交的女子,如女學生家計無法負擔學業,因此自己下海籌措學費;又臨時有困難或急難救助,短期必須要有一筆金錢等需要。當然,基於嫖客的心理,能夠尋求性的解放,又能夠幫助真正有需要的性工作者,算是兩全其美的功德一件。

姑且不論嫖妓的理由是否合理,我們都要承認性需求是人類正常的生理慾望,藉由性行為來滿足生理需求,也影響著心理的平衡與壓力的解除。

如今性交易已經不是可以用金錢來衡量的,任何有形、無形的代價都可以性行為來抵償,就是一種性交易。況且性交易就是一種經濟活動,既然有獲利的成長,就會有人想來操縱及控管。

不論是「自願」或「非自願」從事性工作的男女,在沒有中央立法給予統一的承認下,往往性工作者的生命財產、人權都受到不平等的對待及迫害。

台灣的社會秩序維護法有禁止賣淫之相關規定,雖然各縣市都有相關的娼妓管理辦法,但也僅是地方性的自治條例,在沒有國人的一致共識推動中央立法下,都算是消極的管理措施。

在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社會秩序維護法、刑法的規定下,都有處罰犯罪人的條例。可是立法處罰所帶來的效果並沒有辦法嚇阻性犯罪的減少,黑道逼良為娼及人口販賣事件層出不窮;特定人口(外勞、單身、離寡等)無法解放生理需求,所衍生的性侵害案件時常所見;非法性工作者沒有合法保護,工作過程中受到人權侵害卻不敢報案處理。

況且性產業沒有合法下,警察機關為了績效,使用網路釣魚方式,迫使他人犯罪行為,都是一種侵害人權的方式。而且性交易的行為根本無法禁止,除非人類沒有性需求,只有生育的功能為重下產生性行為,否則性工作者在非法的檯面下,抓了又抓,根本抓不完。

警察如果與有組織的性工作業者勾結,為了應付績效壓力,往往私下談妥交易,釋出沒有利用價值的性工作者當成代罪羔羊,用來頂替辦案績效。這種行為跟職棒簽賭案,警方往往都只能抓到組頭,卻抓不到幕後指使者之情況有什麼差別。況且警紀風氣每下愈況,違規事件連連,部分警察與非法業者成了利益共犯,這是大家心知肚明的事實。

我支持性工作產業的立法,讓性的交易需求透明化,如訂立「性工作產業管理法案」,讓國家以制度合法管制性工作者,訂定符合其管理辦法,徵課其產業稅收,讓國家保護性工作者,以保障人權及工作權。

制度化的結果將讓非法業者無所依附,因為性產業通常與黑道幫派有密切關係,既然與黑道有牽連,就跟毒品、槍械、販賣人口、走私等犯罪事件息息相關。在公權力的介入與大眾的關注下,從相關領域著手,可降低社會犯罪所帶來的破壞成本。

1. 合法後可控管從事性產業工作的人數,可以發照保障工作權,強制要求從事性工作者必須接受健康檢查,以控查性病及愛滋病的漫延,對國人的健康有莫大的保護,避免其性病地下流竄害人害己而不自知。

2. 防範合法掩飾非法,立法加重刑責,更可以設立性產業區域化,集中管理定點查訪,以節省警察人力,防範緊急情況所造成的警力不足問題。

3. 防範人口販賣事件的擴張,保障人權及非法迫害,在國家的保護下,性工作非法業者不會請黑道圍事、保鑣,可尋正常管道伸請警察保護,藉以降低暴力與刑事案件的發生。

4. 透明化的管理,可以防止重大案件之嫌犯與通緝犯,藏身於非法之地下娼妓場所。另立法鼓勵加強通報舉發,給予一定的獎勵額度,提高破案率。

5. 性產業既然沒有合法,必定藏身於合法的公共、私人場所,往往對建築物請領的使用執照,與實際的使用情形並不相符,將導致公共安全的檢查措施,流於形式上的執行,而衍生安全死角。如包廂式卡拉OK的裝潢不合規定,發生火災意外時,往往死傷慘重。

6. 性產業合法可避免警方吃案栽贓,讓無辜的受害者另外背上毒品持有、吸食及交易,掛以持有槍械等管制性物品,讓積效質量提高。如此可盡量化消警察與黑道的利益掛勾,降低警察的風紀事件,重整警察的良好形象。

7. 讓特定族群如外勞、單身、離寡等,有合法的管道解除生理需求,降低性侵害事件的發生。在性產業合法的立案管制下,可防範詐騙集團色誘被害人,可透過登記查詢,即可了解是否合法在案,消除騙財騙色及仙人跳等恐嚇取財案件滋生。

8. 合法後可管制外勞與外籍新娘從事性交易案件,減少家庭事件等暴力問題,亦可打擊海外偷渡客來台從事非法性交易,不要讓人蛇「丟包」事件再度發生,破壞國際形象。

9. 性工作合法可以保障人權不被侵入式騷擾,如性工作者不可隨意路邊拉客,不可以穿著曝露妨害風化,言行不得對外國觀光客,有損及國家形象的行為產生。

10. 保護未成年男女,避免被迫或自願從事性工作產業。幫助已經從事性工作的未成年男女,若其背景為弱勢族群,應予救助並輔導一技之長,改善生活環境,縮小社會犯罪溫床面,及有可能涉入不法對象的孕育。

當然,性工作者必須要除罪化,廢除不合理之相關規定,既然合法化有如此大的社會利益,相關學者及運動工作者,應提出去除「賤娼」之道德價值觀。要尊重人人皆生而平等,職業也有平等權的觀念。既然都笑貧不笑娼了,為何還要將性服務視為低賤的行為,我們要去除偽善道德的面具,以宗教愛人的信仰,來尊重他人的生活權益。

台灣外有中共武力威脅,內有政治統獨之爭,族群有國家認同的混淆,媒體文化只追逐政治八卦,不關心民生議題,這些都是社會多元價值混亂的主要因素。有識之士的我們應當認清生而為人的價值,理解生命的意義,如果我們持續重視電視、報章所呈現的假象主流,有一天我們都會被掩沒,掩沒在自己對社會的冷漠,所帶來的罪惡之果。

紫承 發表於 2006年11月27日 16:48

本人也寫了一篇支持性工作產業立法化,歡迎指教

紫承 發表於 2006年11月27日 16:50

我不認同
現代社會
他們男男女女高興去網交就好了 網交不是性的地下化 而是各自有需求 看對眼 也不需付錢的
為了保護女權 我不認同出賣女性肉體
網交的人至少是各自有需求 有主動決定權
專門出賣女性肉體的工作 會產生問題的
像是有的是被迫去賣 以前這種事就層出不窮了

我認為台灣的女權還有很大的空間要進步
出賣單一性別的肉體是對此性別的不尊重
就如男生會覺得女性的身體是可以買得的
付錢的是boss或客人 所以應被提供服務
他們會以為女朋友 或老婆也是可以買得的
如果女性在此淺移默化下 也覺得自己是被付錢的
所以應對boss言聽計從 那麼男女之間是不會有真正的相互關係 妳們能夠明白社會要對此付出多少成本嗎? 我們在說要保護動物或保護地球 但如果人與人彼此都不懂得真正的去尊重對方的人格 身體 那臺灣這幾年的教育是真的失敗的

買賣 你們可以著眼在消費與需求上
或者為生活而賺錢的方式上
但是更多的思考 在行為的背後是我們更應深入了解的 妳們希望妳們的女兒 將來在婚姻中被認為是被買的 應該提供服的嗎? 妳們希望一個愛情的關係是不平等的 男性不了解女孩真正的想法的嗎? 那就不要造成那種關念 讓真正有需求的人 去網交找志同道合的人 而不是當你們不想做確又被生活 被公司逼去做 為了我們的社會 賺錢的方法還是很多的 不要讓妳們的下一代只是為了妳們的賺錢方法付出貸價

由 凱心 發表於 2006年11月29日 19:56

To 凱心

我想有幾點必須先澄清。

首先,性工作的樣貌是很多元的,就狹義的性工作而
言,其從業者的性別也並非只有女性,其服務的對象
也並非僅是異性。換言之,從事性工作者,有男,有
女,有跨性別,服務的對象亦涵蓋各種性傾向的人,
不單只是異性戀男性。因此,性工作不等於出賣單一性別的肉體。竊以為,將兩者劃上等號,是父權體制和異性戀霸權思維下的產物。

第二,「出賣單一性別的肉體是對此性別的不尊重」
。這個命題預設出賣肉體是具負面評價的行為,我想
質疑的是,為什麼出賣肉體是負面的,為什麼出賣肉體是令人感到羞恥的,會傷害自尊的。再進一步問,
是誰感到羞恥,是誰的自尊受損,是性工作者自己,
還是反性工作的您?為了保護特定群體的自尊心和羞恥心,從而犧牲性工作者的權益甚至於生命,這樣就叫做進步嗎?到底是誰不尊重誰呢?您知道,父權體制就是用這招來控制女性的性嗎?談女權,卻跳脫不出原有父權體制的框架,當然不會進步。

第三,我作為一名異性戀男性,知道可以透過某些管道,藉由金錢換取女體,得到性的滿足和愉悅,但不
會因此就覺得女朋友或老婆也可以用買的,這根本是兩回事。我要買性,我會到提供此一服務的地方消費
,而不會跑到麥當勞問女性店員,跟她開房間要多少錢,換言之,我不會混淆性工作場域和日常生活的運作邏輯,哪裡可以這樣做,哪裡不可以這樣做,清清楚楚的。在我看來,傳統的婚姻關係還比較接近您的推論。

一件事情可以做,不代表這件事情在何時何地總是可以做。知道一件事,不表示一定會實踐。買得到某些人的身體,也不意謂可以買到所有人的身體。我想人對「能」與「總能」、「知」與「行」及「部份」與「整體」的區分,不會讓您所擔憂的事情發生的。

第四,賺錢的方法是很多,但是這些方法適用於所有人嗎?對於每個人而言,賺錢的方法真的很多嗎?我想您應該同意,臺灣社會是有階級之分,您所謂賺錢的方法,或者說成功的機會,很大部分是受限於所處的階級,中上階級的人,選擇的空間較大,反之,愈底層的人民,其選項就愈少,要翻身的機率就愈低。一句「賺錢的方法還是很多的」,根本什麼問題都解決不了,完全沒有考慮到整個社會結構對於底層性工作者的限制與壓迫。為了「我們」的社會,這個我們
是誰,又為什麼要「為了我們的社會,而~~」?這
樣的關係「平等」了嗎?

第五,當前的性工作環境中,確實有人是受到壓迫,或者被迫賣身的,這些問題都應該被改善,但不是將性工作整個拿掉,而是要改善這個環境,讓每個性工作者,無論自願或非自願,都能在一個更為自主且更為安全的場域中生存。反對性工作的論述,實際上是將現有的性工作者推入一個更為艱困的環境當中,強
化原有的不平等面向,美其名是在拯救性工作者,實際上有更多人因此而受害。換言之,至少要提供一個
環境,讓想從事性工作的人可以安心,讓那些不想但不得不的性工作者獲得保障,而不是將它們逼入危境
當中,然後回過頭來振振有辭地說,「看!這些人是多麼地悽慘,性交易真是可惡,我們要禁止性交易,拯救這些人於苦難之中。」,孰不知自己也是始作俑者之一。這個指控或許嚴厲了些,但如果對於性工作的實質內涵能有所了解,實地接觸性工作中的兩造,
這種理想與成果相互矛盾的荒謬結局,或許就不會發生。

由 路人庚 發表於 2006年11月30日 16:54

難道會只有女妓而無男娼嗎?
就性的多樣性來說
凱心觀點太窄化了

由 ataching 發表於 2006年11月30日 18:44

跟凱心以及大家分享一個小發現 參考參考:

很多av公司的工作人員都是女性 
而且似乎是前av女優
(或者隨時可來插花作這種色情演出)

我們一般談性產業中的剝削 是男性剝削女性
但從av公司看 似乎不是這樣
(雖然我不知道老闆是不是男生)

其實想想也對 因為這一行最重要的是人
而我相信至少在星探這個角色上 女性是比較有利的
由女性來勸服女性加入性產業 應該比較順利
如果工作人員都是同樣的出身 相信對av女優也比較舒服

因此我懷疑av公司甚至性產業
女性是比較容易成為主管或老闆的
(因為她容易掌握資產)
當然不知真實情況是否如此就是了

P.S
其實就同志色情片的情形也類似
有家知名大廠的工作人員都是前色情演員
這樣演員會放心很多 也會尊重許多

由 竑廣 發表於 2006年11月30日 1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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