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彙整

【讀者投書】蕭怡婷、郭姵妤:製造性污名──從女王的偷拍,你看到了什麼?

【讀者投書】蕭怡婷、郭姵妤:製造性污名──從女王的偷拍,你看到了什麼?

上週,被媒體封為太陽花女王的劉喬安,遭《壹週刊》爆出「疑似援交」的新聞,引起社會一片嘩然,後來整件事情演變為週刊「刻意設局」偷拍劉喬安的新聞倫理醜聞。類似的新聞手法早被媒體一再使用,如今年六月《蘋果日報》亦針對萬華的街頭流鶯,以接獲爆料名義加以聳動報導。不管劉喬安是否意圖接受援交,也不管為何原因遭人惡意設局偷拍,媒體不應該刻意操作性道德污名來牟取自己的商業利益。更進一步,作為長期投入妓權運動的工作者,我們認為,在社會一片撻伐聲浪下,劉喬安不畏自己曾在八大行業工作的污名,敢站出來為自己發聲,她的勇氣值得讚賞。

● 援交疑雲所引起的道德譴責

劉喬安的援交疑雲引起了社會的道德焦慮,對於年輕女性賣淫,或是到酒店陪酒,湧現了各種疑慮與批判。在我們接觸許多從事八大產業工作者的經驗當中,看見許多女性可能高職畢業或大學肄業,在現今的勞動市場條件不太好的狀況下,因各種因素背負龐大的經濟壓力而投入此行。

[…]

【參選.性醜聞-小熊為廷的真心話大冒險】

【參選.性醜聞-小熊為廷的真心話大冒險】

沸沸揚揚的陳為廷事件,雖然以退選暫時告結,然而此事對社會帶來關於性、政治、權力的衝擊不小,這篇短文,是我們(蕭怡婷、吳若瑩、鍾君竺、郭姵妤)以妓運工作者、兼參選人身分的回看與反思。

{政治與情慾的權力關係}

為什麼陳為廷對他人的性騷擾會一犯再犯?為什麼挺身對抗強權的抗爭者,會反過來將己所不欲,施加於人?過去,陳為廷的敢衝敢罵、敢於站上第一線嘶聲吶喊,充分展現了他的政治慾望;但他也說因孤獨而尋找了錯誤的情慾出口。看起來自相矛盾的情節,我們也許可以這樣猜想,正是站在社會邊緣,而不計代價地渴望得到權力與安慰。

[…]

小姐、客人要團結,作廢鴨霸藍、狡猾綠!

各位朋友:

社會秩序維護法已在今日三讀通過,相信大家都已看到相關的報導。妓權運動走了十幾年,政治人物的鴨霸和狡猾透過我們一次又一次的行動,表露無遺。國民黨的專區是騙局、民進黨藉口「國會沒過半」也是騙局,兩黨合演協商破裂,更是騙局,他們一致地迴避對娼嫖行為更直接的表態、且不惜犧牲弱勢!

感謝這陣子前來相挺的朋友們,今天我們在等待表決的過程中,在立法院大門口形成了小型的分享和討論,性工作者、同志、性消費者、身心障礙者,穿透污名,彼此看見。相信這會是下一階段妓運的新內涵,不同的壓迫必須相互連結,找到自己的力量,廢棄那些尸位素餐的政客!

[…]

「保障性工作勞動權聯盟」拜會各黨團 行動說明與訴求

政院娼嫖皆罰,底層雪上加霜!

娼嫖都不罰,才能透明管理!

停止密室協商,回歸公開審查!

依據大法官釋字666號的解釋,現行《社會秩序維護法》80條第1項第1款「罰娼不罰嫖」違憲,即將在11月6日失效。為在失效前完成修法,日前立院決議將現有三個立場迥異的草案-政院版(全面娼嫖都罰、地方政府特許除外)、藍委鄭麗文版(娼嫖都不罰)、綠委黃淑英版(罰嫖不罰娼)-改以政院版為基礎進行「黨團協商」。「保障性工作勞動權聯盟」由妓權團體、身心障礙團體、勞工團體、同志/性別團體等組成,針對這個決定,來自底層的弱勢者希望能向各黨團當面表達幾點意見:

一、「娼嫖皆罰」將使底層性工作者處境雪上加霜

追本溯源,釋字666號是大法官為了改善底層性工作者處境而做的解釋(…尤以部分迫於社會經濟弱勢而從事性交易之女性,往往因系爭規定受處罰,致其業已窘困之處境更為不利。)但若依照政院版通過一個罰娼又罰嫖的版本,恐怕將來新法所取締的便是這些底層性工作者的客人,許多底層性工作者第一時間的反應都是:政府變成剝削者了,而且還一次剝兩層皮!既傷害小姐的尊嚴,又傷害小姐的生計!

我們從世界上極少數罰嫖不罰娼的瑞典經驗裡知道,底層流鶯的客人是瑞典警察查緝嫖客的主要目標來源-流鶯人數只佔性工作者總數5%,卻有50%的嫖客查緝績效是從此管道查獲-因此,一但通過罰嫖的法令,底層性工作者的處境勢必更加艱難了!因為嫖客害怕被抓,交易轉向找室內型、更隱密更高檔的性工作者,那麼街頭的性工作者只好削價競爭,日子更難過,甚至導致他們必須壓低勞動條件接客(包括自己不想接的客人)才有辦法維生!

[…]

娼嫖皆罰 只罰到鰥寡孤獨

鍾君竺(日日春執行長) 本文刊登於2011/07/19蘋果日報論壇

行政院通過《社會秩序維護法》修正草案,未來「全面娼嫖皆罰,地方政府特許除外」,我們認為,此舉是相當偽善與退步的做法,只是繼續鞏固性交易非法下「表裡不一,一國兩制」的利益結構。

吳敦義將此政策合理化為「總不能樣樣都要叫中央作吧」,顯然是總統大選前的開脫之詞,看看各行業的管理辦法就知道,即使是八大電玩等爭議行業,也是中央先踩了立場不禁止,才有地方政府的管理辦法。但現在性交易卻是中央禁止,地方政府自行選擇開放與否。我們認為,比較合理的做法應該是「全面娼嫖都不罰,地方政府規範地點」。

什麼是性交易非法下「一國兩制」的利益結構呢?

[…]

Page 1 of 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