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ollective Of Sex Workers And Supporters, COSWAS
妓運10年,娼嫖不罰一小步!
廢娼10年,娼妓政策終表態!
馬政府,善盡職責,先從社維法修法及配套做起!
內政部將於今天,在「行政院人權保障推動小組」會前會時,向民間委員提出,「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0條第1項第1款是否廢除的報告。據悉,內政部提出的基本方向和原則如下:
1. 性交易無法禁絕,朝設置「專區」規劃,在「專區」內娼與嫖均不處罰。「專區」設置以縣、市公投決定。
2. 以專區內娼嫖不罰,專區外為娼嫖皆罰的原則,及助娼行為仍違法下,增訂成人性工作者排除適用第80條第1項第1款之相關條件,並進行相關配套措施之規劃。
3. 在未修定社維法前,秉持「警察取締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0條第1項案件不計入績效分數」之原則。及司法院轉知各地方法院簡易庭,考量對違反者處以罰鍰,而非拘留。
2009/5/21【保障性工作勞動權聯盟】新聞稿
今日出賣娼妓,明日出賣台灣
馬劉政府要推ECFA,有做過政策評估嗎?有取得社會共識嗎?
連國內性交易政策議題都拖延閃避不表態,放任研究案汗牛充棟、視公民共識如糞土、用專家會議亂呼嚨,浪費公帑只為了蒐集意見,政府蒐集意見已經超過十年,至今還在研議評估,遲遲無法踩立場。馬政府不僅633跳票、「股市上兩萬點只是玩笑話」、「馬上好只是競選口號」,馬政府是「跳票政府」,選前承諾娼妓「有關性交易工作除罪化之提議,宜先進行公民會議尋求共識;公民會議形成共識之後,進行相關修法及配套措施研擬」,卻在公民會議之後,不斷生出新的評估機制,冒出「專家會議」和「學者評估團隊」等各種『還要再研議』的說法,今日出賣娼妓,全民如何相信在兩岸ECFA談判桌上不出賣台灣底層百姓!
給支持日日春的朋友們:
娼妓媽媽要性工作勞動權 不要黑色康乃馨!!
母親節是子女感恩媽媽辛苦照顧的日子,卻也是許多底層性工作者最難過的日子,平常要躲警察、面對性工作非法化的各種鎮壓,仍要爭取賺錢的機會,養孩子,養家,娼妓職業貢獻很大,犧牲一切,卻沒辦法活在陽光下,灰暗角落象徵母親節色彩鮮豔的康乃馨,是黑色的。讓娼妓媽媽一輩子就是被包裹在污名裡面,對她們影響最大的法律,就是社會秩序維護法80條──罰娼條款。
50多歲的阿萍說:「我老公早逝,我一個女人家要養三個小孩,能做什麼?但是為了生存,雖然當流鶯不合法,又能怎麼辦?好不容易熬到小孩長大,就要結婚了,我不敢跟我的小孩講媽媽是用什麼錢讓他們讀書,讓他們生活,怕小孩被欺負或被看不起。我辛苦犧牲就好了,不忍心看小孩跟我一起苦。所以我工作時要躲警察、被有心人羞辱糟蹋,也只能忍氣吞聲,回到家,深吸一口氣要扮演好媽媽,不可能跟小孩講我的痛苦,只能故作堅強,希望小孩的未來過得比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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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支持日日春的朋友們:
大家身邊應該也有許多朋友(或自己)遭遇減薪、無薪假、裁員潮吧?在這種時刻,大家或許比較能想像竹科人失業去應徵牛郎、卻遭詐騙的窘境,還有畢業找不到工作的年輕女生,染黃頭髮去應召站偽裝成假洋妞上班….在這種時刻,不知大家看到馬英九元旦呼籲公務員要「聞聲救苦」有什麼感受?我想在失業者和底層性工作者眼裡,實在是太太諷刺了!馬政府此刻對待底層性工作者的敷衍態度,恰恰是和對待裁員無薪假如出一撤的作表面!
※教徒和老師也認同性工作者除罪,唯內政部不敢下結論!
元月五日,在公民會議結論出爐後近兩個月,內政部召開「性工作者是否除罪或合法化研商會議」,令我們振奮的,與會者包括法官、警大教授、前終止童妓理事長、全國教師會、天主教善牧基金會、婦女團體、勞工團體、身心障團體等近20位代表(其中包括一些日日春本來以為會持反對意見的人士),無異議一致指出性工作者除罪、廢除罰娼條款實在有其必要,為免底層弱勢雪上加霜,請政府勿以道德理由或配套措施為擋箭牌,應積極推動。但面對舉座皆贊成的情況,內政部官員竟然睜眼說瞎話,不敢作任何會議結論,氣得性工作者大拍桌子「不然小孩給你養好了!」(雖然也有少數兩、三位人士主張罰嫖,但在身心障礙朋友現身說法,表達親密關係難覓的痛苦之後,焦點並未環繞在此,但政策後續則有待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