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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縣檳榔西施 再受限「新三不」
(中時電子報)
郭石城/桃園報導、黃文杰/桃園報導
桃園縣政府日前宣示取締檳榔西施「三不政策」,桃園縣員警昨日進一步要求「新三不」,包括「不能穿兩截西施裝」、「不能開霓虹燈」及與客人「不能聊太久」。但業者認警方的要求「太離譜」,將見招拆招。
桃園縣政府取得桃園縣檳榔業協會支持,決定整頓檳榔西施穿著,敲定「不露胸、不露肚、不露臀」的「三不」政策,宣導一個月後,十月十五日全縣全面取締。
縣府這項決議,已造成基層執法單位壓力,昨主動邀集檳榔西施攤業者座談,除籲請配合三不政策,進一步要求轄區檳榔西施不能穿兩截式服裝、入夜後不要大開霓虹燈、檳榔西施不能與客人聊天聊太久。
警方所持理由是,只要檳榔西施不穿兩截西施裝,就不會衍生妨害善良風俗或妨害風化問題;不開霓虹燈,則希望業者好好做生意,不要只靠檳榔西施作宣傳、過於招搖;西施與客人不能聊天聊太久,是避免駕駛分心影響交通。
警方並挑明,如果不遵循這三項要求,將依各種法令強力取締。業者對警方的「新三不」政策,個個面面相覷、敢怒不敢言,任由警方人員在台上侃侃而言。但離開派出所後,業者都怨聲載道,大嘆:「這樣搞下去生意怎麼做?」
業者說,檳榔西施衣著該怎麼穿,縣府還沒講清楚,只說胸、臀、肚不能露,警方更要求兩截西施裝都不能穿,「希望警方示範怎麼穿才得體?」至於閃閃發亮招牌,是檳榔攤標誌,想不通為何不能開?聊天不能太久,更沒標準,難道叫西施個個賣檳榔前都得先對錶?
桃園縣政府計劃執行女性檳榔販售人員「三不」政策,引來婦女團體抗議。台北市日日春協會昨日上午以行動劇,諷刺桃園縣府道德歧視,違反人權,還特別露出「第四點」肚臍,不斷高喊「我的肚臍、保證無害、而且很可愛」。婦女團體的訴求很簡單:「我的身體、我的工作、我自己管」,檳榔西施的工作穿著,是個人身體及工作專業的自主權立,除非「妨害他人自由」或「違反社會秩序」行為,否則政府沒有權干預。
縣檳榔業協會執行長彭天樂對外縣市婦女團體「插花」,不表意見。他認為,這代表部分業者心聲,但他支持該好好管西施服裝,業者有了共同基礎,未來就可以好好比較服務及檳榔品質,這會是良性的發展。
當天達成「三不露」決議的副縣長廖正井則強調,抽樣電話訪問結果,七成五民眾「不同意」檳榔西施穿著暴露;實際訪談,八成五以上西施寧可多穿一點;實在沒有必要惡性競爭,故意比辣,造成愈穿愈少。
昨天的行動劇充滿諷刺味,不僅安排人將全身用膠帶綁住,彷彿木乃伊,故意問說「這樣會讓人心動嗎?」表演人員胸前掛著巨大假乳來回挑逗,質問:如果有天檳榔西施突發奇想,這般打扮,算不算違反規定?
現場也請來兩位檳榔西施隨音樂婆娑舞蹈,但背後各躲著人,伸出貼有「道德」、「法律」字條的手頻頻在西施身上來回移動,象徵被「黑手」控制,不過,協會也「肯定」副縣長廖正井,看了西施後「會心動,才健康」。
廖正井回應說,不管哪種行業,該憑個人實力,絕對不是有露就紅,他強調,他絕對沒有職業歧視,也不可能讓檳榔攤消失,但縣府絕對有能力掃蕩不配合的攤商,包括更改房屋稅為營業稅,加重稅負,逼使業者就範。廖正井呼籲「不要挑戰政府公權力」。
至於露肚臍到底算不算數?廖副縣長認為,「前面」至少應該遮掩,「露背裝」他不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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