幹恁投機客! 還我文萌樓! 7/6「反投機‧要公共」機車遊行
【三小,日日春要被趕出文萌樓了!?】
文萌樓古蹟被賣給投機客已歷時三年多,新屋主劉順發與林麗萍提告日日春要求遷出。靠官司決定古蹟未來非常荒謬,但更荒謬的是,劉林兩人卻在上周三(6/18)透過律師發函,竟以「擬定古蹟管理維護計畫」為由,強勢要求日日春限期在6/30前搬出文萌樓!
我們曾試過各種方式盡可能兼顧屋主的私益與公益,包括:透過文化局或法院協調、由日日春維持現行承租的方式;或是透過都更捐贈文萌樓作為公益設施,並讓屋主得到補償金,卻都被拒絕了。回顧4/16的文萌樓的都更公聽會上,林麗萍才號稱要「無償借用給公眾」,但兩個月後,投機客卻自打嘴巴:原來,所謂的「借用」不包括給性工作者使用!這紙驅逐令更充分暴露了投機客的真心!
【幹恁投機客,無償借用劃唬爛!】 文化局在今年5/5要求劉順發林麗萍應於8/15前提出古蹟管理維護計畫,否則依法裁罰甚至徵收。但諷刺的是,劉林居然還舉著文化局的名號,打算借刀殺人。劉、林轉而將箭頭指向我們,聲稱:因文萌樓遭日日春霸佔,以至於無法提出古蹟管理維護計畫。打算藉此將日日春一舉掃地出門!
文萌樓的文化資產意義,來自於她是反廢娼的運動基地,不論管理維護計畫怎麼定,都應該是包含性工作運動的主體。若管理維護計畫不需要跟前公娼阿姨們討教,甚至是粗暴地將這些性工作者從文萌樓直接驅離,完全違背了古蹟的內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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