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支持日日春的朋友們:
大家身邊應該也有許多朋友(或自己)遭遇減薪、無薪假、裁員潮吧?在這種時刻,大家或許比較能想像竹科人失業去應徵牛郎、卻遭詐騙的窘境,還有畢業找不到工作的年輕女生,染黃頭髮去應召站偽裝成假洋妞上班….在這種時刻,不知大家看到馬英九元旦呼籲公務員要「聞聲救苦」有什麼感受?我想在失業者和底層性工作者眼裡,實在是太太諷刺了!馬政府此刻對待底層性工作者的敷衍態度,恰恰是和對待裁員無薪假如出一撤的作表面!
※教徒和老師也認同性工作者除罪,唯內政部不敢下結論!
元月五日,在公民會議結論出爐後近兩個月,內政部召開「性工作者是否除罪或合法化研商會議」,令我們振奮的,與會者包括法官、警大教授、前終止童妓理事長、全國教師會、天主教善牧基金會、婦女團體、勞工團體、身心障團體等近20位代表(其中包括一些日日春本來以為會持反對意見的人士),無異議一致指出性工作者除罪、廢除罰娼條款實在有其必要,為免底層弱勢雪上加霜,請政府勿以道德理由或配套措施為擋箭牌,應積極推動。但面對舉座皆贊成的情況,內政部官員竟然睜眼說瞎話,不敢作任何會議結論,氣得性工作者大拍桌子「不然小孩給你養好了!」(雖然也有少數兩、三位人士主張罰嫖,但在身心障礙朋友現身說法,表達親密關係難覓的痛苦之後,焦點並未環繞在此,但政策後續則有待觀察
※內政部將提政策評估報告,同志準備行動,再接再厲!
所以,日日春和其他關心性工作者的團體,在內政部開會之前,先在場外集體行動、朝內政部大門丟拖鞋,要官方「麥擱拖啊」,實在做的超有道理。不過,因為人權小組有要求,內政部要綜合公民會議+公聽會+蒐集資料,作出修法評估報告時間表,再送人權小組。所以內政部也承諾將來會有明確政策立場,只是下次人權小組,可能是六月左右了。而且,連會議結論都不敢下的官方,會做出什麼樣的評估報告?請大家持續關注,也請在關鍵時刻一起參與行動,捍衛11年來我們努力推動對話促成社會共識,與官姐、白蘭犧牲換來的具體成績。
1/5 內政部行動前,性工作者小君來信說:「我上次差一點被歹徒下藥,還好我知道怎麼脫身,可是其實我還是很害怕。現在這麼不景氣,如果今天可能有某個原本可以有光明未來跟美好人生的女孩,因為家裡被債務壓得喘不過氣,走入這一行,趕快把錢賺一賺,趕快把債還一還,就遇上歹徒,家人朋友又不敢報警求助,結果就這樣被殺掉了…畢竟現在這種景氣,誰敢說自己的親友、鄰居、同學裡頭不會有人發生這種事?」
「性工作者是否除罪或合法化研商會議」與會出席者:
(以下為內政部原定邀請)柴松林、高玉泉、張玨、鄭麗燕、鄭善印、謝世民、天主教善牧基金會、全國教師會、日日春協會、婦女新知基金會、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會、
(以下為日日春與社運團體爭取新增席次) 私娼代表、工傷協會、工委會、人民火大行動聯盟、性別人權協會、同志諮詢熱線、風信子精障者權益促進協會、基層教師協會
備註:2004年強力主張罰嫖不罰娼的團體,包括勵馨基金會、終止童妓協會、彭婉如基金會…等,也在內政部原定邀請單位之列,但並未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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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相關媒體報導:
廢罰娼 性工作者促「麥擱拖」
〔自由時報記者邱紹雯/台北報導〕總統馬英九元旦文告宣示要有「聞聲救苦」之心,性工作者卻感受不到,日日春協會等多個團體昨天赴內政部抗議,丟擲貼有「廢除罰娼條款,麥擱拖啊」標語的拖鞋,要求即刻落實公民會議共識,將性工作者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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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工作者 要求除罪內政部昨天召開「性工作者是否除罪化或合法化相關問題研商會議」,趕在會議前,日日春協會、性別人權協會、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等團體代表,頭綁「性工作除罪」紅布條,高舉「聞聲救苦、照顧失業底層、廢除罰娼條款」標語在門前抗議。
日日春協會執行長鍾君竺說,馬總統在大選前面對「是否廢除罰娼條款」議題,曾承諾「宜先進行公民會議尋求共識後再行修法」。
她說,去年11月行政院花150萬元委辦「性交易該不該罰」公民會議,會中達成「娼、嫖、仲介第三人皆不罰」共識。新的一年,內政部又再度召開專家會議,與會各團體皆認同性工作除罪刻不容緩,唯官方持續拖延論,對照總統一席「聞聲救苦」言論,格外諷刺。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0條規定,意圖得利與人姦、宿者;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意圖賣淫或媒合賣淫而拉客者,處3天以下拘留或新台幣3萬元以下罰鍰。日日春協會主張在廢除社維法80條時,一併提出「成人性交易管理條例(暫名)」作為配套管理的依據。
聞聲救苦個屁! 刊登於98.1.7自由時報論壇
◎ 簡嘉瑩、李玉菁(作者為日日春協會秘書)
馬英九在元旦呼籲公務員要「聞聲救苦」,還說「依法行政不能作為保守卸責的藉口。」看在許多處在失業底層的從娼婦女眼裡,實在是莫大的諷刺!
失業人口越來越多了:竹科失業男參加牛郎特訓班被詐騙金錢、大專女生畢業找不到工作,只好瞞著家人從事應召女…。當失業的科技新貴也痛苦淪落搶劫犯時,性工作已成為失業人口不得已的出路之一。馬英九在總統大選前面對「是否廢除罰娼條款」的議題,一直不肯具體表態;面對他市長任內取締萬名性工作者、其中六成是萬華老流鶯、連公娼自救會長官秀琴都因此喪命的事實,他藉口「依法行政」來遮掩自己拿惡法殺人,只肯承諾「宜先進行公民會議尋求共識;待公民會議形成共識後,進行修法」。
如今公民會議的結論早已出爐二個月:「性工作者、性消費者、第三人均不處罰」,且元月五日研商會議中,與會者包括法官、警大教授、教師團體、婦女團體、宗教團體、勞工團體、身心障礙團體等,無異議一致指出性工作者除罪、廢除罰娼條款實在有其必要,為避免底層弱勢雪上加霜,請政府勿以道德理由或配套措施為藉口,儘速實行。但面對舉座皆贊成的情況,內政部官員竟然不敢作任何會議結論,氣得性工作者大拍桌子「不然小孩給你養好了!」
這算哪門子的聞聲救苦!性工作者撐持家計已經不容易,還要面對警察取締、釣魚的假嫖客白嫖、歹徒搶劫等等痛苦。相對於馬英九各種政治酬庸如護航李慶安的美國公民身分、林芳郁空降榮總院長、國策顧問要復聘…,為何底層人民的心聲,馬政府卻充耳不聞、視而不見?
我們不想要踐踏弱勢還裝誠懇的政府,請立即廢除罰娼條款,給我們真正的菩薩心腸吧!
性交易本就無罪~只是以前有牌照時總是有不效之人利用合法掩護非法,逼良違娼利用不當手法取得性工作著,應當注意如何防範類似事件之發生,祝各位平安加油.
立委提案性工作除罪,娼嫖都不罰,請問您贊成嗎?
立委提出針對「社會秩序維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刪除「罰娼不罰嫖」,針對成年、雙方自願性交易之性工作者不罰,請問您贊成嗎? (2009/4/12-2009/4/13)
http://tw.post.quiz.polls.yahoo.com/quiz/quizresults.php
國會立法除罪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412/8/1hpty.html
成年人之間自願的性交易不該處罰,性的價值應由有自主權的成年人決定,不是執法者決定.法律不應成為鎮壓工具操控成年人的性自主權.
yahoo問券結果連結
http://tw.quiz.polls.yahoo.com/quiz/quizresults.php?stack_id=1833&wv=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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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反對性剝削的人,不會成為”性剝削”的推手.性交易裡的人不先除罪,就永遠談不上和平共處的配套措施.
台湾の性労働者はご苦労様でした。そのことを操作するのはしょうがないことでしょう。何処でも同じ働かなきゃ生存できないです。頑張れ!気を付けて働かせてください。生存を維持するために。
労働からこそ、あなたに自由と生存を与える、もたらす。自分に生存を手配しあmす。
性工作可能是歷史遠古的行業,也最能體現人類真實的一面,反倒是許多與性暗地勾搭上,卻還要道德的一塊遮羞布來遮掩,才讓人覺得矯情與猥瑣。
性工作除罪化,早己成為人類文明的指標之一,歐洲各國漸次地揭開道德的虛假表面,德國性工作者享有各項社會保險,而他們的職業也是可見與能被認識,反倒台灣倡議起這個議題時,諸多婦女團體竟還是以受害者的卑微姿態,委屈地嘶嚎抗拒著,並數落性除罪化的諸多不是,彷彿性工作一旦除罪化之後,他們這些良家婦女都要一個個被人推入火坑,而他們的先生、情人與純情男人們,都會爭先恐後地變成嫖客。
有哪麼嚴重嗎?!
若真要說比性當成交易,有何重大罪過,那麼婚姻介紹所、相親、門當戶對的婚姻,不也一樣把性當作交易?
門當戶對,不過是以錢財、地位階層來虛飾,把一場男歡女愛交媾給辦得風風光光、熱熱鬧鬧的,完全滿足中、下階層可欲不可求的富貴想像,也充分填補了有錢有勢者的內心匱乏,當然錢來也的題材還餵養了永遠缺稿子的八卦記者,他們畢竟有一家老小要養活呀。終極浪漫、絕對奢華、勁爆版面、話題到底,關起門來還不是脫光光的撞球入洞。
相親只是門當戶對的陽春版,可以不用花大錢地辦得風光熱鬧,但是檯面下打算盤、按計算機的緊張、計較可少不了,即便是上床一人出一樣性器官,他們要錙銖必計的可是多如牛毛,家世、職業、收入、升遷,食衣住行育樂樣樣不能少,過去、現在與未來的福利通通包山吃海,最好是能雞犬升天,家族來個一人吃兩人補的自助吃到飽。
至於婚姻介紹所或郵購新娘,那就只是寒酸版而已,但是大家也不要鱉笑龜無尾,那些更多財力與勢力比對謀和的婚姻,以及中產階層的浪漫小資煙燻瞎眼,是不會比聘金一萬美金的外籍新娘來得更具正當性。
最可憐的要算是經濟、社會地位、人際交往弱勢的族群,他們就算只能湊得出一次銀貨兩訖的歡愛,還要被這些社經優勢者剝削,被人數落是耽溺性愛的墮落者,道德的殘渣,簡直可說一無是處的淫蟲與嫖客。
說實在的,若真的以交媾次數來比,富商們包養名模與明星的場次,以及顯赫人士們過從甚密的次數,絕對是巷裡人間總額的好幾倍加乘。
這年頭政商名流們對弱勢階層的剝削項目竟還包括交媾次數,他們請美女吃飯開房間上頭版可以,還算是可以用來茶餘飯後作為聊資的誹聞,但是矮巷裡老伯伯尋芳、宅男探春就是不道德,就成了連講都不能講的禁忌。
這些社經優勢者,簡直把弱勢族群給拆吃入腹,連骨髓都要吸乾的嗜血。
至於良家婦女的眾婆婆媽媽們,一人一本充滿色腥羶的壹週刊,喜味孜孜又羨慕兮兮地看著豪門婚姻時,個個花癡地替代式幸福爽到爆,但是一聽到性工作除罪化,卻個個嚇得花容失色,好像下一刻就要被這法條逼良為娼似的趕緊鎖上自己的貞操帶,緊張顫抖之餘還不忘幫週遭人給死鎖上,甚至還把鑰匙給吞進肚的歇斯底里。
這真是鬼影幢幢地自己嚇自己!
至於性工作者,他們就更被偽善者給選擇性忽視或打壓,冠上道德敗壞與罪惡淵藪不說,他們對於社會的貢獻還被汙名化。
事實上,性交易與門當戶對、相親與婚姻介紹所促成的婚姻其實是一樣的,只不過是他們採取一票一消費的當下銀貨兩訖的現金交易,而其他則是包票入場,吃喝拉撒睡一票玩到底的終身會員制,辦會員卡不要錢嗎?肯定是要的!只是這現金用了道德的華麗袋子遮住,以浪漫的蕾絲花邊給掩蓋。
如果,性愛是亞當與夏娃的祕密花園,有人出得起錢,可以大搖大擺地買頂級無極白金會員卡炫富進場,愛怎麼玩就怎麼玩的招式盡出,性伴侶輪番上陣,性愛器材全派上用場,而中產階級頂多買個陽春會員卡,雖然花招、器材與使用時間有些限制,但至少可以終身免再買票入場,那麼為什麼每次只能湊得齊一張門票的人,不能也入場享受秘密花園呢?
一大筆買會員卡的錢跟一張票的錢,真的有合法性的差別嗎?
這秘密花園的入園規定究竟是誰強加設置的呢?
人類最赤裸原始的祕密花園,一旦有人圍了牆、立了牌,甚至是花招盡使地訂出會員卡入場的規則,我猜,上帝見了都會皺眉頭,搞不好祂老人家一不高興就把花園給毀了,讓人類來個集體滅絕,看誰敢逞其全能地與祂單挑!
上帝也瘋狂呀!那不都是被人類的以道德為名給逼瘋的嗎?!
贊成性工作者除罪化,至於那些道德偽善者就等著自我審判吧!
富商邀林志玲吃飯不會比暗巷裡的性交易更高級
我們生存的世界太過偽善了!
我們總是嫌貧愛富、喜美惡醜、貪嫩棄老,卻也大剌剌地道德高調,不願回歸實相地說真話。
人人都愛看富商邀林志玲吃飯的八卦,聊天嗑牙還不忘猜他的吃飯價是多少?但是,一聽到性工作除罪化的提議,卻鬼哭神號,急得像條瘋狗似地狂吠,滿街罵人敗德。
我猜,銷量那麼好的壹週刊,廣大讀者群裡一定不乏聽到性工作者除罪化就要跳起來反對的泛道德主義者,只是容我不客氣地說一句,「富商邀林志玲吃飯覺不會比性交易更高級!」
富商、林志玲、吃飯價,只不過是交易市場上的閃亮亮豪華版,填充多金、美女與遐想原素,就可以直接攻佔八卦媒體版面,進駐泛道德主義者的自慰幻想,更重要的是,這樣的價值產出模式,還能帶動許多浪漫產業的周邊效益,讓有錢人更嗜血地剝削、貧窮者只能流口水,而泛道德主義還能繼續生產更多的道德遮羞布,並且浪漫地縫上各式蕾絲花邊,企圖讓所有人都掛滿五色花布,到最後都看不清楚彼此的真面目。
說得更真切一點,我們身處的世界不過是讓社經優勢的人,主導了絕對發言權,他們詰屈聱牙地定義浪漫愛情,更是引經據典地詮釋道德教化,完全容不得其他的說法。
所以,富商請林志玲吃飯,是幅美麗的夜宴圖;才子愛上佳人,是千古傳唱佳話;門閥配對不管是政治或財團的湊堆,就是時代的波瀾壯闊;現代美女夜會肌肉男就是飲食男女的色香味俱全。
八卦媒體產出越多,泛道德主義者的自慰需求永遠就填不滿,他們需要更多符合主流價值的浪漫故事,來解決他們的性生活不滿足與性飢渴狂躁。
八卦媒體與泛道德主義者行成了一個共生相依結構,也因此鞏固了社經優勢者的性交易合法性。
但是,鄰家宅男上網找援交,這叫敗德犯罪,七、八十歲獨身老伯伯找公娼阿姨叫猥褻,阿醜去找阿呆性交易,就是違反善良風俗,至於性交易者除罪化,就是逼良為娼、擄男去嫖的惡法!
平平都是一人出一項的性交易,為什麼風評差那麼多呢?
而缺乏了美女、多金與浪漫遐想的元素,主流媒體自然缺少華美詞藻的潤色,以及浪漫劇情的添加,尤有甚者還會故意汙名化,塑造成不堪入目的禁忌話題。
虛偽的世界,永遠有佔著發言權不放的「菁英」,告訴人們他們性交易是高級的,充漫浪漫幻想與神聖不可侵犯的道德性,他們甚至不提「性交易」這三個字,而是自我感覺良好地世說新語,重新定義所謂的「浪漫愛情」。
而被「菁英」奴役與御用的八卦媒體,也永遠有用不完的浪漫辭海與童話劇情,創造最主流的愛情價值。
更重要的是,泛道德主義的啦啦隊們,根本就是被宣傳洗腦後的紅衛兵,彷彿一只死氣沉沉的娃娃裡頭,放了千篇一律的道德說詞,不厭其煩地重複播放著、叫囂著。
當我們捧著壹週刊看著名流仕紳夜會美女,忍不住春心蕩漾、嬌喘連連時,可別忘了自己不過是被馴化了的狗,合理化所謂「上流」社會的性交易行為,甚至還憧憬連連。
至於當我們激憤地以為性工作不該除罪化,並露出鄙夷的眼神時,更不要忘記根本是在個人貶抑,否定人之所欲的最初赤裸。
我們遺忘了性之所欲的起點,卻期盼社會主流價值與媒體,教會我們什麼才是高級的性交易或浪漫的愛情,然後以此複製。能者,爽之,不能者,暗爽之。
憑什麼得由社經優勢者定義高級與低級、道德與敗德呢?為什麼要讓媒體擺布我們性意識呢?
富商邀林志玲吃飯決不會比暗巷裡的性交易更高級,社經弱勢的單親媽媽與宅男性交易也不會比門當戶對的婚姻更不具合法性。
性工作者除罪化的所有問題與歧見,只是因為在主流社會裡,社經優勢者獨控了所有發言權。
想像一下,當政經優勢者一一都被割喉,而曾經被奴化的八卦媒體都被集體閹割,而發言權真正重回所有的弱勢族群時,我們才能真正看清人類欲望的無可逃避與無罪性。於是,尊重正是從這些生活的真實面開始的。
身處在這偽善的世界裡,我們能作的何其少,唯一能使力的或許是以同理的覺知保持清醒吧!
贊成性工作者除罪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