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性交易管理政策市民論壇
『性交易的合法/罪罰,是社區發展的阻力或助力?』
隨著「台北市公娼管理辦法」於90年3月28日正式失效,民間團體對於因該辦法廢止而成為私娼的弱勢女性之工作權益之捍衛亦不遺餘力。不論是從法律的角度、性產業工作者的立場、亦或是性需求者的角色來看,性交易的合法化與罪罰法,開始成為立法贊成者與反對者之間的攻防戰。
為考量社會對性交易議題有各種疑慮與爭議,並協助臺北市政府訂定更有效、更適民的性交易管理政策,本中心特從社區發展的角度,邀請市民探討性交易的合法化與罪罰化,究竟對於社區發展的整體評估而言,是正向的助力?亦或是負向的阻力?進而集結基層民眾對於「臺北市政府性交易管理政策」的想法與建議。
一、 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社會局臺北婦女中心
二、 地點:臺北市文山婦女服務中心 (台北市文山區景後街151號3樓)
三、 活動時間:97年9月20日星期六上午9時30分
四、 參加對象:臺北市民、文山區居民、里長、社區發展協會代表等。
五、 議程:
時間- 議程-主持人/與談人
09:30-09:40-主持人開場引言及說明論壇規則-主持人: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周副局長麗華
論壇主題發表:
『性交易的合法/罪罰化是社區發展的阻力或助力?』
09:40-09:55-日日春協會鐘秘書長君竺
09:55-10:10--婦女新知基金會(政策部)簡主任至潔
10:10-10:25--東吳大學社會學系張教授兼系主任家銘
10:25-10:40--勵馨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紀執行長惠容
10:40-10:55--里長及社區發展協會代表
10:55-11:50-討論與回應-開放與會者發表意見、提問與與談人回應
11:50-12:00-主持人總結-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周副局長麗華
六、討論主題:
(1)性交易的合法性:合法或罪罰行為?(性交易行為該不該罰:娼嫖都罰、娼嫖皆不罰、罰娼不罰嫖、罰嫖不罰娼或處罰從中獲利的第三者)。
(2)性交易合法化或罪罰化對社區居民或社區發展的影響。
(3)對性交易、性工作者的觀念與價值觀(包括性交易行為的正當性與道德性、可接受的性交易行為樣態、性工作是否跟其他工作一樣應受政府保障等)。
(4)對市府現行性交易管理政策及其實際執行情形之瞭解與看法。
(5)對性交易管理模式的看法(全面禁止、集中一處管理、設置少數專區管理、全面開放、消極限制條件管理等)
七、實施方式:
主持人開場說明引言資料及論壇規則→與談人針對論壇主題分享本身見解(每人10至15分鐘)→討論與回應:開放民眾發表意見或提問,並由與談人或與會者回應→主持人總結。
【性交易的合法/罪罰,是社區發展的阻力或助力?】市民論壇報名表
l 本活動報名至9月15日止,請填妥報名表後回傳(02)2832-1193,俾利統計人數。如有疑問請電(02)2832-1174,謝謝!
l 請盡量留E-MAIL 以利活動通知。
l 會場將提供茶水,請自備環保杯,謝謝!
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職稱__________________
姓 名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行動)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性別_□男性 □女性
【串連】性交易的合法/罪罰:全國性公民會議與北市市民論壇…
…
本人有報名參加這次「性交易應不應該被處罰」
但意料中沒有被選中,我看那些所謂被選中的人也是内定的吧
主辦單位搞了個請大眾參與是虛應故事唬弄社會報銷經費而已吧
可惜我準備了一些資與針對性議題要發難
現在沒機會替日日春的朋友們講話了
本人即無法參加「性交易應不應該被處罰」論壇
準備的資料等於也沒用了,所以打算送給日日春的朋友們參考
另外本人也會寄一份到總統府去給馬總統
請日日春的朋友給本人一個可靠的信箱寄送資料
謝謝
「缺乏社會共識」
邏輯性不足,說服力不夠,口才不足以說理明白
那就會什麼好事都搞成「缺乏社會共識」
再辦十場一百場都還永遠是「缺乏社會共識」
現在台灣就是這種狀態啊
謝謝廖先生的支持
雖然沒有被選中,但在公民會議的前後,也很希望您能把您的意見寫成投書,投到各大報去。製造輿論壓力,也讓馬政府知道有這樣的聲音。先替姊妹們謝過。
日日春也一路監督這個公民會議。
昨天詢問主辦單位,她們說正在研究可否線上轉播,但還沒有確切的結果。
寄到日日春:coswas@mail2000.com.tw,
地址:台北市大同區歸綏街128號一樓
只要不造成對他人的傷害,國家不該干涉任何人的行為。這是個
人的行動權利,但個人在有權利以性交易賺取較多金錢時,也必須也
繳納較高的稅金,而唯有使其合法,才可以依法抽稅。
性交易有罪違反中華民國憲法精神的惡法,是違反憲法保障人民工作與生存權的,是哪為立法伪君子立的法?請問沒女朋友沒老婆的健康男人怎解決生理需求?用騙\拐\偷\搶嗎?這個行業最怕引響未成年的人,試問現在馬路上都看不到了還抓?不是很可惡嗎,解決生理需求又不是不要錢,要不乾脆立個法以後男人出生都把小鳥割掉,就不會有生理需求也就不會有性工作著了.
你有生理需求給我花錢買,如果你去騙女人回來就打斷你的狗腿,當今有多少男人滿口愛.愛沒多久就變態(態度就變了),青少年時爸爸就這麼教的,將來我也會如呎教,時下離婚著這麼多是為何?搞不懂~~
完善的想法我正在建立,但是造成一些偽善者恐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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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子是本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