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娼嫖皆罰,底層雪上加霜!
娼嫖都不罰,才能透明管理!
停止密室協商,回歸公開審查!
依據大法官釋字666號的解釋,現行《社會秩序維護法》80條第1項第1款「罰娼不罰嫖」違憲,即將在11月6日失效。為在失效前完成修法,日前立院決議將現有三個立場迥異的草案-政院版(全面娼嫖都罰、地方政府特許除外)、藍委鄭麗文版(娼嫖都不罰)、綠委黃淑英版(罰嫖不罰娼)-改以政院版為基礎進行「黨團協商」。「保障性工作勞動權聯盟」由妓權團體、身心障礙團體、勞工團體、同志/性別團體等組成,針對這個決定,來自底層的弱勢者希望能向各黨團當面表達幾點意見:
一、「娼嫖皆罰」將使底層性工作者處境雪上加霜
追本溯源,釋字666號是大法官為了改善底層性工作者處境而做的解釋(…尤以部分迫於社會經濟弱勢而從事性交易之女性,往往因系爭規定受處罰,致其業已窘困之處境更為不利。)但若依照政院版通過一個罰娼又罰嫖的版本,恐怕將來新法所取締的便是這些底層性工作者的客人,許多底層性工作者第一時間的反應都是:政府變成剝削者了,而且還一次剝兩層皮!既傷害小姐的尊嚴,又傷害小姐的生計!
我們從世界上極少數罰嫖不罰娼的瑞典經驗裡知道,底層流鶯的客人是瑞典警察查緝嫖客的主要目標來源-流鶯人數只佔性工作者總數5%,卻有50%的嫖客查緝績效是從此管道查獲-因此,一但通過罰嫖的法令,底層性工作者的處境勢必更加艱難了!因為嫖客害怕被抓,交易轉向找室內型、更隱密更高檔的性工作者,那麼街頭的性工作者只好削價競爭,日子更難過,甚至導致他們必須壓低勞動條件接客(包括自己不想接的客人)才有辦法維生!
二、 「娼嫖皆罰」是對弱勢性/勞動權的階級歧視
「娼嫖都罰」也會繼續鞏固性工作者目前非法下的處境,需要倚靠後台才能生存!以台北市為例,過去社維法80條幾乎就是「取締流鶯條款」,流鶯人數雖然只佔市場不到5%(約200人),卻因為是沒有後台的個體戶而要承受近八成的取締;相反的,酒店三溫暖等暗藏春色的八大行業,雖然佔整體性產業市場的70%(約4000人),但仗著後台權勢,幾乎完全不會被取締。而非法化下的流鶯,不論是遇到白嫖、洗劫、搶殺….,都無法報警討回公道,公權力無法作人民保母、反而使她們處於極端處境。
再者,底層流鶯的客人多半是單親爸爸、工人、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者、未婚窮忙年輕人等,未來一旦「罰嫖」,也將造成這些經濟弱勢的男性無法循正常管道尋求親密慰藉。反之,新聞版面時常可見道貌岸然的政商名流們傳出婚外情、桃色糾紛、喝花酒等八卦,何以國家不去深究時常流竄於性與權力場域的達官顯要有無濫用納稅人的血汗錢,反而讓自食其力的弱勢男性在尋找短暫的寂寞出口時,必須因顧忌法令而遮遮掩掩、戰戰兢兢甚至因此而被處罰呢?
三、立院以密室協商取代委員會審查機制,恐破壞社會民主
十四年來,從公娼抗爭、引發社會討論、婦團達成不罰娼共識,政府委託上千萬研究調查(結論多指向合法化)、前公娼白蘭昏迷、自救會會長官秀琴自殺、到人權小組提議廢除惡法、公民會議結論娼嫖第三者都不罰…一步一腳印地,終於在2009年六月,劉揆作出了「性工作朝向除罪化除罰化」的政策宣示,之後大法官也作出666號解釋,可見得「不罰娼」已是台灣社會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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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版不只違反社會共識、對於政治承諾公然跳票,政院版本一出,各地方首長都紛紛跳出來拒絕專區,實質上已淪為一個「假開放、真非法」的倒退版本!而目前對於歧異很大的三個版本,既然歧異多,不是更應該交給內政委員會作仔細、公開的討論嗎?怎麼反而委員們選擇以行政院版本進行密室協商,交給少數人決定?我們希望各黨團立刻停止這種開小房間、開民主倒車的決定,而是逐一聆聽各版本草案背後所代表的聲音!
四、政院應扛起社會對話的責任,莫以「空窗期」作為卸責的幌子
日前內政部江宜樺部長曾說會盡速推動立法,以免讓11月6日後出現「空窗期」,我們認為這是一種混淆視聽的說法!江部長應該很清楚,666號解釋的重點是為了讓底層性工作者不要再受非法化的壓迫,因此馬政府本該讓違憲惡法失效,並在此基礎上談配套管理,但想競選連任的馬政府面對大選當前,不敢扛起管理的責任,繼續採取禁娼罰嫖的態度,只是開了個讓地方特許的小門,卻刻意對外將政院版化妝為「適度開放」,此舉根本是「摻了塑化劑的果凍」,不僅是華而不實的空包彈,而且對底層是變相傷害!因此,我們呼籲行政院應該撤回政院版,回歸釋字666號的本意,在刪除社會秩序維護法80條第1項第1款的基礎上,重新擬定管理辦法!
【我們的訴求與立場】:
1. 支持鄭麗文委員版本,讓違憲的社維法80條第1項第1款失效,娼嫖都不罰。
2. 11/6後的管理機制,應由政府積極就現存的性產業模式進行社區溝通,協調性工作從業者與社區居民的意見。唯有將合法性交易回歸一般行業透明管理、才能讓性工作者擁有勞動尊嚴與權利、改變非法化下靠後台政治運作的利益結構。
而在今年的立委選舉中,日日春執行長鍾君竺、以及異於常人算障團的劉哲彰,也都投入參選,正是因為我們在兩大黨的政綱藍圖裡,看不到對性工作者的勞動權、與身心障礙者的性權的保障,這不僅是底層的問題,也是每個人都可能會遇到的,每個人都有性需求,每個人也都會變老變成行動不便的障礙者,那麼,娼嫖皆罰,真的是對人民有利的政策嗎?我們想透過參政來連結更多人民,打破政府這種鞏固社會排除的政策。也希望透過我們的參政,用直接民主取代代議政治,打破密室協商,把政治還給人民!
保障性工作勞動權聯盟包括: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性別人權協會、台灣同志諮詢熱線協會、工作傷害受害人協會、基層教師協會、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中央大學性/別研究室、風信子精神障礙者權益促進協會、基隆市失業勞工保護協會、柳春春劇社劇團、角落關懷協會、慈芳關懷中心、人民火大行動聯盟、人民民主陣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