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ollective Of Sex Workers And Supporters, COSWAS
《性與政治系列論壇二》
《性與政治系列》邊緣翻騰-我的障礙身體.我的性論壇
時間:2011年12月11日下午1:30~5:00
地點:台北國際藝術村2樓會議廳(台北市北平東路7號)
對象:肢障者、障礙者家屬及機構工作者
“人生還有許多目標可以追求,為什麼要執著在性的追尋?”……年輕男大學生(非障礙者)看完<尋找粉紅天堂>後不解提問。
“障礙者面對生活中的吃喝拉撒就已經焦頭爛額,還有什麼空間可以面對性和親密感的需求?”
………年輕女性小兒麻痺患者常受到社會的質疑。
“以前不敢跟人提起我的性慾很強,會很煎熬地問上帝:「你要把我變成殘障者,又要讓我慾望這麼強,不是找我麻煩嗎?」”………重度小兒麻痺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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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刊登於2011/11/15《中國時報》言論新聞 《娼嫖皆罰 繼續擠壓弱勢》,此處為未刪節完整版。
(作者鍾君竺為日日春協會執行長、林奎妙為主任)
「娼嫖皆罰」的新法上路後,全台上演著五花八門的「嫖客現形記」。被抓包的性消費者們,喪偶多年的老先生有之、藉口「買宵夜而發生車禍」的有婦之夫也有之;懷著「證人」的投機心態配合取締,事後才知改朝換代的有之、也有三兩好友偕伴同行,但因「辦事效率」不同導致判定迥異。一片風聲鶴唳下,不但頓失客源的小型半套店、私娼館急跳腳,我們也接獲旅社老闆來電抱怨大門口被警方張貼了「娼嫖皆罰宣導單」,使得一般男女朋友都怕無端被臨檢而不上門幽會。
「罰娼不罰嫖」時期由底層性工作者所承擔的扭曲執法,似乎有了新的劇情。過去,不講江湖道義的消費者只要配合警方做完筆錄,馬上又是一尾活龍,也就是這樣的豁免權,給了員警使用「假嫖客」釣魚衝績效的空間。娼嫖皆罰後,性工作者和性消費者成了利害共同體,表面上釣魚不再可行,只要雙方打死不認,便很難佐證他們的性行為是交易關係。但警方為了呼應長官的修法是有為的、是必須的,執法手段也跟著推陳出新,這陣子我們透過媒體報導,已見識到基層員警如何埋伏、跟蹤、破門而入,在手執多波域光源燈要求性消費者脫下內褲的同時,也一併扒光憲法賦予每個人的隱私權和人身自由,壓迫的力道比起過去,有過之而無不及!
各位朋友:
社會秩序維護法已在今日三讀通過,相信大家都已看到相關的報導。妓權運動走了十幾年,政治人物的鴨霸和狡猾透過我們一次又一次的行動,表露無遺。國民黨的專區是騙局、民進黨藉口「國會沒過半」也是騙局,兩黨合演協商破裂,更是騙局,他們一致地迴避對娼嫖行為更直接的表態、且不惜犧牲弱勢!
感謝這陣子前來相挺的朋友們,今天我們在等待表決的過程中,在立法院大門口形成了小型的分享和討論,性工作者、同志、性消費者、身心障礙者,穿透污名,彼此看見。相信這會是下一階段妓運的新內涵,不同的壓迫必須相互連結,找到自己的力量,廢棄那些尸位素餐的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