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彙整

娼嫖皆罰 只罰到鰥寡孤獨

鍾君竺(日日春執行長) 本文刊登於2011/07/19蘋果日報論壇

行政院通過《社會秩序維護法》修正草案,未來「全面娼嫖皆罰,地方政府特許除外」,我們認為,此舉是相當偽善與退步的做法,只是繼續鞏固性交易非法下「表裡不一,一國兩制」的利益結構。

吳敦義將此政策合理化為「總不能樣樣都要叫中央作吧」,顯然是總統大選前的開脫之詞,看看各行業的管理辦法就知道,即使是八大電玩等爭議行業,也是中央先踩了立場不禁止,才有地方政府的管理辦法。但現在性交易卻是中央禁止,地方政府自行選擇開放與否。我們認為,比較合理的做法應該是「全面娼嫖都不罰,地方政府規範地點」。

什麼是性交易非法下「一國兩制」的利益結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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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設專區,會引發全島皆娼嗎?

各位朋友: 兩週前,內政部長江宜樺提出內政部將依「性交易的經營模式宜採個體戶或三到五人小規模的型態,不設專區,但排除在住宅用地、文教、宗教用地等地設置。」 的原則來制定性交易法律。立委吳育昇擴大說這樣會引發「全民皆娼、全島皆娼」的疑慮,我們認為這樣的說法太偏頗! 我們務實來看,性交易形成有一定的文化經濟的條件才能存在,存在的型態也有當地的容忍度的因素,我們若看懂它的生存,就可以設計出適宜地區居民與性交易存在的邏輯與法律。 而社會對性交易管理的疑慮到底是什麼?性交易若產生擾鄰情況時,它是哪一種層次,我們可以怎樣面對它,想辦法改善狀況? 邀請大家拋出一些親身經歷,一起思辯!歡迎有性產業鄰居經驗的朋友,來信或上facebook日日春粉絲頁交流。 以下為日日春的投書與我們的延伸閱讀,敬請參考。 […]

向黑道宣戰不如問自己,從檢討黑白共治的結構開始

大家

台中角頭被槍殺,從原本有4個警察在泡茶,中央的霹靂小組到金錢豹門口臨檢作秀,到今天扯出警察在現場打麻將,這齣歹戲不知道會不會像阿姨每天在看的鄉土肥皂劇一般,滾雪球滾到讓人忘了究竟原本要的解決問題是什麼了? 性產業當然有藏污納垢的地方,正因如此,應該是要講明白,到底黑與白如何在結構裡介入性產業的,站在性工作者或是站在人民的立場,真希望性產業可以清清白白/單單純純,而不是要政客拿掃黃作秀!不曉得該稱讚政客聰明,還是該罵他拿納稅人的血汗錢作秀消費性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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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釋字六六六號後 性工作者的處境

給關心性工作者權益的朋友: 我知道大家很關心在去年底大法官作出666號解釋後, 性工作者的處境究竟有沒有變好? 很讓我們擔心的是: 在中央政府(內政部)遲遲沒有推進政策公共討論下, 我們倒是接到來自不同地區性工作者及相關從業人員的求救電話, 台北市有小姐在旅社工作時遇歹徒砍傷,欲報案竟換來警察「先辦你社維法!」 還有警政署績效,表面上不取締小姐,卻開始加重用刑法取締罰娼館房東、小旅社,讓小姐不知道去哪才可以工作, (就像允許你賣魯肉飯,但卻要處罰把房子租給你做生意的房東一樣荒謬) 也就是說,地方政府持續以各種打壓性工作者的變形手法在處理性工作政策。 這篇短文想讓大家更了解現況 之後我們仍將有更多公共討論的平台,邀你一起思辨與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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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撥開了性道德迷霧

中時電子報╱鍾君竺、張榮哲 2009-11-09 中國時報【鍾君竺、張榮哲】

大法官六六六號釋憲認定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八十條第一項第一款「罰娼不罰嫖」違憲,並訂定兩年後失效的落日條款,我們高度肯定。自一九九七年台北市公娼抗爭至今,犧牲無數底層性工作者性命和血淚,經妓權運動者與支持團體的努力,性工作者除罪罰化終於獲得越來越多社會支持。就連先前因為各種疑慮反對性工作除罪罰 化的少數團體,也有不罰娼的共識。這顯示台灣社會在性交易政策的思辨上,越來越能撥開性道德汙名的夾纏而有撥雲見日的作用,大法官釋憲則畫下新的里程碑, 對亞洲和華人社會更起了正面示範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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