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彙整

《市長給問嗎之柯陣營選前補考篇+綜觀三位市長候選人回應》

《市長給問嗎之柯陣營選前補考篇+綜觀三位市長候選人回應》

【前情提要】

文萌樓作為台北市第一起劃入都更的私人古蹟,有市政上的指標性。過去三年來,日日春對郝市府大小抗議不斷,終於在今年底爭取到劃出都更範圍,及現任文化局長劉維公承諾,在一定前提下願意徵收文萌樓,將古蹟從投機客手上收歸公有。然而,此承諾若新市府不能延續,一切又將重頭來過。

因此,日日春從九月初,即開始聯繫柯、連、馮三位市長候選人。到11月初,我們親自前往三總部,連與馮都有正式書面回應,承諾日日春之訴求,只有柯陣營始終沒有回應。

選戰前五天,柯陣營在文化局長遴選委員會的記者會上,記者問 到文萌樓爭議,總幹事又失言說出「沒有政策是不可逆的」,因為此舉可能一筆勾銷過去三年來的運動成果,於是我們去找市長候選人柯文哲,當面質疑他的政策看法。柯陣營並先後派出幕僚許立民、政策總監張景森來訪,此篇則是跟大家報告,與張景森對談之結論,及綜觀三位市長候選人的回應。

【今日柯總部政策總監張景森來訪對談簡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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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選.性醜聞-小熊為廷的真心話大冒險】

【參選.性醜聞-小熊為廷的真心話大冒險】

沸沸揚揚的陳為廷事件,雖然以退選暫時告結,然而此事對社會帶來關於性、政治、權力的衝擊不小,這篇短文,是我們(蕭怡婷、吳若瑩、鍾君竺、郭姵妤)以妓運工作者、兼參選人身分的回看與反思。

{政治與情慾的權力關係}

為什麼陳為廷對他人的性騷擾會一犯再犯?為什麼挺身對抗強權的抗爭者,會反過來將己所不欲,施加於人?過去,陳為廷的敢衝敢罵、敢於站上第一線嘶聲吶喊,充分展現了他的政治慾望;但他也說因孤獨而尋找了錯誤的情慾出口。看起來自相矛盾的情節,我們也許可以這樣猜想,正是站在社會邊緣,而不計代價地渴望得到權力與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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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工作者 勞動權何在/鍾君竺

本文刊載在2011/11/6蘋果日報論壇版,此為未刪節完整版

國民黨籍立委吳育仁,今天在立院質詢時詢問勞委會,是否針對性交易工作者「開放丙級、乙級技術士等技能檢定?」我們肯定吳立委從勞動的角度來看性工作,雖然技能檢定放在性工作此行業並不可行,畢竟人的情慾如此多元,難以用單一標準來作檢定。但我們認為若從性工作者勞動權益來看,更應該問的是,為什麼到目前為止,台灣的性工作者仍是全面非法、根本上就被排除在勞動保障之外?

去年11月6日,為了回應大法官釋字666號,性交易政策從「罰娼不罰嫖」改成「娼嫖都罰,特區除外」,此舉乃面臨總統大選之際,中央政府不敢表態對性交易進行全面管理,於是卸責給地方政府,如果地方政府願意,可以設立合法地點,合法地點內娼嫖不罰。至今合法地點不見蹤影,這一年來被取締處罰的娼、嫖、媒介者卻有七千多人,從警政統計來看,被取締的多是沒權沒勢的流鶯、小型私娼館、指壓按摩店,而有辦法掛羊頭賣狗肉的高級三溫暖、酒店等完全不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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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書》嫖客現形記/林奎妙、鍾君竺

本文刊登於2011/11/15《中國時報》言論新聞 《娼嫖皆罰 繼續擠壓弱勢》,此處為未刪節完整版。

(作者鍾君竺為日日春協會執行長、林奎妙為主任)

「娼嫖皆罰」的新法上路後,全台上演著五花八門的「嫖客現形記」。被抓包的性消費者們,喪偶多年的老先生有之、藉口「買宵夜而發生車禍」的有婦之夫也有之;懷著「證人」的投機心態配合取締,事後才知改朝換代的有之、也有三兩好友偕伴同行,但因「辦事效率」不同導致判定迥異。一片風聲鶴唳下,不但頓失客源的小型半套店、私娼館急跳腳,我們也接獲旅社老闆來電抱怨大門口被警方張貼了「娼嫖皆罰宣導單」,使得一般男女朋友都怕無端被臨檢而不上門幽會。

「罰娼不罰嫖」時期由底層性工作者所承擔的扭曲執法,似乎有了新的劇情。過去,不講江湖道義的消費者只要配合警方做完筆錄,馬上又是一尾活龍,也就是這樣的豁免權,給了員警使用「假嫖客」釣魚衝績效的空間。娼嫖皆罰後,性工作者和性消費者成了利害共同體,表面上釣魚不再可行,只要雙方打死不認,便很難佐證他們的性行為是交易關係。但警方為了呼應長官的修法是有為的、是必須的,執法手段也跟著推陳出新,這陣子我們透過媒體報導,已見識到基層員警如何埋伏、跟蹤、破門而入,在手執多波域光源燈要求性消費者脫下內褲的同時,也一併扒光憲法賦予每個人的隱私權和人身自由,壓迫的力道比起過去,有過之而無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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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性交易政策檢驗政客的guts!

本文刊登於2011/11/2蘋果日報A16論壇,此為未刪節版

新聞連結請點閱:性交易檢驗政客的guts

 

鍾君竺/日日春執行長

《社會秩序維護法》80-1-1「罰娼條款」即將於11月6日失效,內政部長和勵馨等團體,一再呼籲不能出現空窗期、否則性交易將無法可管,而朝野黨團也已有共識要跳過常態的委員會公開審理機制、於本週密室協商,甚至不排除動用表決以趕在失效日前通過行政院「娼嫖都罰、特區除外」的版本,作為台灣下階段的性交易管理政策。

 

我們認為,「空窗期」不過是政客為了幹壞事、擴大道德恐慌的說法,因為即使讓違憲惡法失效,《刑法》還是處罰性交易相關的媒介、業者,所有形式的廣告訊息也都非法,所以性產業也不會就此全面開放、高調招搖,只是讓性工作者能夠自主低調執業而已。面對11/6將屆,最務實的管理方式唯有奠基在「娼嫖都不罰」上,才可能發生。當社會願意賦予娼嫖行為合法性,這些平時分散在暗巷、民宅裡的地下性交易行為人,才可能浮上檯面,成為地方政府制定自治規範時的重要依據;就公共衛生的角度來看,當娼嫖有任一方必須被處罰時,不但國家無法有效普及衛教與健檢,甚至連使用保險套時都需要擔心是否成為犯法證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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